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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消委发布消费提示:购买打折机票谨防误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6日 07:00 深圳特区报

  近期,在市消委会的投诉中,消费者因购买打折机票被误导,或被欺骗的现象屡屡发生,轻则导致权益受损,重则误时误事耽误行程。如何面对打折机票带来的困扰,市消委会昨日结合典型投诉进行点评并发布消费提示。

  案例:二折票以四折出售

  郭先生于9月4日在一公司订购了两张9月6日从深圳至上海浦东的四折机票,价格为690元/张,合计1380元。9月6日郭先生因个人原因需要改签航班,在办理改签手续时,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其是二折机票,按规定不允许改签。郭先生对此不解,因其机票显示为四折的价格。后经过多方核查,发现代售点存在欺骗行为。多次与该代售点交涉,对方仅同意赔偿2000元。郭先生对此解决方式表示不满,投诉要求赔偿交通费、误工费及其他损失合计20000元人民币。

  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杜艳芝律师点评:

  代售点作为航空公司机票销售代理人应按航空公司的规定价格代理出售机票,无权提高价格。代售点隐瞒机票真实的价格,将二折机票以四折的价格出售给消费者郭先生,导致消费者郭先生财产受损的行为逾越了航空公司授予的代理权限,且侵犯了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和第八条所享有的财产权和知悉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规定:“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消费者郭先生可以要求航空公司赔偿损失,但消费者需对自己的请求承担举证责任提供合理的证据证明,否则不合理部分将难以得到支持。当然,航空公司在向郭先生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可以根据代售点的过错程度和相关法律规定向代售点进行追索。

  应及时查看订座记录

  针对近期发生的购买打折机票时权益受损的情况,市消委会特别提醒:

  1、消费者订购机票最好选择在航空公司指定的售票点,或其他大型正规的机票销售中心购买。要警惕低价机票,不要轻易相信街上递送的小纸片、手机短信广告。2、如果选择电话定机票一定要谨慎,最好用固定电话与对方先取得联系,询问清楚机票销售单位及地址;属于哪家航空公司,机票的价格;航班号;乘机时间;并保证提供的身份证明准确无误。3、购买机票后,要注意及时通过航空公司的服务热线或网站,查看是否有自己机票信息记录或订座记录,如果查询不到记录就证明买到了假票。4、如果买到低折高价机票,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诉或投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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