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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房地产调查报告显示 11类问题消费者不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4日 13:11 兰州晚报
记者 袁文波 实习生 程维玲 甘肃省消费者协会通过两个月时间对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共6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近500个楼盘的调查,昨日,发布了关于房地产开发商诚信度、住宅楼盘调查报告。调查主要分为三大部分,消费者对房地产开发商诚信情况的评价;消费者对住宅楼盘过程质量、配套设施、居住环境等情况的评价;消费者对物业服务等方面的评价。通过调查反映出目前以维修基金为重点等11类问题是我市消费者对房地产行业不满意的地方。 存在的问题:维修费管理缺失 个别公司向业主收取的维修基金长期存放在开发公司的账户上,并有擅自挪用的现象。这将直接影响维修基金的安全性,也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业主委员会长期不能成立 省消协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对成立业主委员会毫无热情,在使用维修基金时,直接从账户提取使用。 维修基金未收取造成问题多 在调查中发现,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住宅楼盘的维修基金未收取,这些遗留问题给入住后的物业服务造成很大困难,直接影响物业公司的服务能力及服务保障。 公摊面积不明确 有的开发商在预售时故意模糊公摊面积,承诺公摊面积不大,但业主交款入住后,发现公摊面积与承诺的比例不符,业主多付了不该付的钱。 面积先小后大 有些开发商在房屋预售时告知消费者的面积小,签订购房合同后,在交房时面积变大,超出消费者的购房需求。 公共设施和停车场不尽如人意 有超过半数的消费者对居住小区的公共设施和停车场表示不满意,要求增加公共设施,方便居民生活。 开发遗留工程未按时完成 由于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小区分期建设及附属配套工程未完全竣工而提前交房,一些配套设施如水、电、气等工程不配套,造成物业公司开展工作困难,影响到物业服务质量。 绿化面积不兑现 有不少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售房时承诺的绿化面积和小区配套设施不兑现,并擅自变更绿化用地。 房屋质量有问题 房屋出现掉皮、地面漏水、暖气上下管道设计不合理。 产权问题难解决 有些开发商承诺在入住后的一定期限内办好产权证,但业主办理时又遇到种种问题,产权证久久拿不到手里,当业主质问时,开发商又以各种理由推拖,侵害了业主的财产所有权。 售前售后不一致 售前广告宣传与入住后的房屋、物业服务、配套服务实际不相符,业主提出异议时,开发商又提出以合同为准,而合同中对有些事项未做约定,小区开发遗留问题成为矛盾导火索。 建议和意见: 对于存在的问题,省消协建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履行法定义务,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强化诚信意识,切实把消费者的利益放在首位,认真对待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对于维修基金要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存放和使用维修基金并公示维修项目和基金使用情况,避免在维修基金存放和使用上与业主发生矛盾。对于公摊面积和无约定“扩大”售房面积的问题,开发企业应如实向消费者告知真实情况,不得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开发企业要严格承诺,对售房时承诺的公共设施和绿化面积应按照约定落实,让业主能切实享受到居住环境的优美。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委员会解决业主与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矛盾。 相关新闻 “诚信满意房地产开发公司”出炉 九企业榜上有名 本报讯 为了反映消费者对商品房市场及物业服务的意见与呼声,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搞好商品房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和诚信建设,提高房地产开发行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和服务水平,正确引导房地产消费,保护消费者和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省消协通过调查评选,对甘肃天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天鸿金运置业有限公司、甘肃正茂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兰州亚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甘肃兴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兰州华升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兰州飞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兰州中鹏房地产开发公司、兰州阳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开发公司给予表彰和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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