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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系统兼容性不够 车主状告厂家败诉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8日 07:58 浙江在线
兴高采烈地驾驶着“别克君威”回家,一路上却问题不断,甚至连当初买车时引以为豪的车载系统也彻底停工。来自广东佛山的成先生在要求制造商、经销商系统升级未果的情况下,以车辆自身缺陷为由将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通用)告上法庭。昨天(9月20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金桥法庭就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成先生的诉讼请求。 原告成先生诉称,2004年12月底,他从佛山市南海区顺协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下称顺协力公司)买了一辆由上海通用生产的别克GVS3.0旗舰版君威小轿车,该车装有集成式车载通讯系统,随车装配有一台索尼爱立信T68ie手机。从用车开始,成先生就发现不时会有小毛病出现。其与顺协力公司和上海通用几经交涉,都未能解决问题。2007年4月,成先生向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海通用无偿更新或升级车辆的车载系统,并赔偿手机维修费、公证费等共计1000余元。 被告上海通用认为,成先生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索尼爱立信T68ie手机及车载系统存在质量问题,且也没因车载系统的缺陷导致人身、财产损害的发生,因此成先生不能以质量问题为由起诉。且顺协力公司愿为成先生提供一个同款同型号的手机,但成先生以不是长久之计为由拒绝接受。因此上海通用认为成先生的主张既无合同依据又无法律依据,请求法院驳回。 法院审理后认为,生产者应当对其产品负责,被告上海通用依法应保证成先生所购车辆的车载系统具备使用性能。但是该车载通讯系统的功能说明中已经明确注明,并非所有的手机都完全支援该系统的功能,故该车载系统的使用性能本身就带有局限性。综上,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成先生的诉讼请求。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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