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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价格诚信典范单位评选为诈骗活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7日 08:0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昨日郑重声明,从未授权或支持“价格诚信典范单位评选活动”。 最近,有企业反映,有人以“中国物价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商业经济监督管理中心”的名义,给部分企业印发了《2007年第二届<中国商业企业暨中国商业价格诚信典范单位>评选表彰年会的通知》,声称开展“价格诚信典范单位评选活动”,并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列为支持单位之一。 发改委表示,对此诈骗活动,价格监督检查司郑重声明:我国根本不存在“中国物价监督管理委员会”这样一个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司从未授权、委托或支持任何个人、任何单位开展上述评选活动。上述不法行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没有任何关系。(王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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