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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品房投诉增4成 消保委提醒购房还需谨慎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3日 14:32 新闻晚报
近几年来,房地产市场上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规范行为,导致了商品房买卖及售后服务方面的投诉一直居高不下。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上海浦东新区消保委受理了有关商品房消费投诉超过百件,比去年同期上升了41.8%。 【案例1】 “全明房”炒概念 周小姐于2005年8月购买了某商品房,当时楼书上写得清清楚楚该房屋为全明格局。但是,在今年年初交房时她才发现,厨房的窗户朝向由宣传时的向北开(朝向小区)改为了现在的向东开(朝向北阳台)。周小姐与开发商进行多次协商都没能达成一致。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调解中。 在商品房的销售过程中,夸张失实的广告宣传是最为常见的:楼盘位置明明离某中心城区很远,却在地标图上缩短距离误导消费者,楼书上注明是“全明”格局而实际上只有“全明”的概念没有“全明”的效果,售楼人员大力推荐的“水景住宅”交房后才发现所谓的“水景”不过是一条小水沟等等。 【案例2】 房裂口索赔无门 徐先生于2004年7月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今年6月准备装修的时候才发现房顶上有一条长达三米的裂缝,然而在与开发商协商的过程中,开发商声称该房屋已经超过了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况且该裂缝不漏水、不影响居住,因此只同意维修,不同意赔偿。 在有关商品房的众多投诉中,尤以房屋质量方面的投诉最为突出,房屋漏水、墙体裂缝、下水管堵塞等问题成了投诉的主要原因。但目前除了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外,对于一般质量问题的赔偿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和标准,因此也给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权益带来了很大的障碍。 【案例3】 全装修房不省心 左小姐最近投诉她在2006年8月购买的一套全装修房,因为有两扇房门的颜色与门套颜色不一致,从今年3月起就向物业公司报修,但是过了四个多月都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全装修房因其省时省力、交房即能入住受到众多消费者的青睐,但是因为全装修房是由开发商提供的装修公司、建材供应商等进行装修,而楼盘销售完毕后又是由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所以一旦发生纠纷要比普通商品房消费纠纷更容易产生互相推脱责任的情况,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专家提醒】 谨慎购房及时维权 浦东新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进行商品房消费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在购买商品房前要对有意向的楼盘进行详细了解,除了价格、地段、交通、房型、楼层、周边配套等一般因素外,还要对开发商的实力、物业公司的口碑等进行较全面的考察;其次,在缴付房款和签订合同时不要被售楼人员的花言巧语所打动,所有口头承诺最好能以书面形式确认下来并盖上公章。同时要查看销售方提供的是不是上海市房屋预售合同的示范文本;最后,在交房验收时一定要认真检查,不要随便签字认可。(记者沙情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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