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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赠品出问题商家要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2日 16:09 大众网-大众日报

  记者 李梦 通讯员 王冰 报道

  本报济南讯 看似包装精美的化妆品,实则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近一个周的时间内,济南市消费者协会连续收到10多起涉及化妆品“赠品”质量的投诉。消协专家醒消费者,使用此类商品要注意审查有关标记。

  9月10日,李女士在一商场购物时,见一品牌化妆品正在搞促销,就买了一套回家。没想到,在使用了随该化妆品赠送的面霜后,皮肤开始发痒,还出现一些小红点。专业美容师告诉她,这是使用化妆品过敏引起的皮肤反应。李女士发现,赠品根本没有标注生产日期,怀疑使用了过期产品。李女士找到商场,导购员争辩说,赠品属“非卖品”,国家没有“硬性”的使用期限等规定。

  随着季节变换,

化妆品促销活动进入周期性高峰期,靠赠品促销方式受到女性消费者欢迎。然而,“赠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也渐渐暴露出问题,成为近期消费者投诉的新热点,据济南市消费者协会统计,因赠品质量引发的投诉案件比平时上升了近三成。

  消协专家指出,“非卖品”和“卖品”只是商家的说法,只要产品进入市场,就须遵守规定,“赠品”如出现质量问题,给消费者身体造成损害的,商家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济南市消协秘书长冯京凯提醒消费者,换季期间,试用或使用化妆品赠品时,要注意查看有关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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