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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防组显形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30日 15:13 《财经》杂志
“牙防组”全称为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1988年12月经卫生部批准成立,是“卫生部领导下,由各主要口腔医学院院长和口腔预防保健专家组成的牙病防治专业组织”。但该组织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1992年,全国牙防组开始对口腔保健用品进行认证和推荐。此后十几年中,中国的消费者通过电视广告、牙膏包装等方式,渐渐熟悉了“全国牙防组认证”的字样。 然而,2005年夏天,新华网登出的一篇报道《惊!!!全国牙防组——两个人两张桌忽悠了十三亿人》,文章质疑牙膏认证混乱,并质疑“牙防组”的认证资格及认证标准的不透明。 2005年9月,中国公益诉讼网主编、法学博士李刚以“牙防组违规认证”向法院提起诉讼。李刚认为,“牙防组”根本没有认证资格,其自制认证标准和认证标志,开展口腔保健产品认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且认证涉及经济利益,存在“黑箱”。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之间无权利义务关系”,于2006年7月对李刚的起诉予以驳回。不过,朝阳法院对于李刚起诉的事实并没有否认,并于当年8月向国家认监委和卫生部各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对“牙防组”对外开展的认证活动进行审查,对其违法认证行为展开调查、依法作出处理。 2006年11月,国家认监委与卫生部共同叫停“牙防组”开展口腔保健品认证活动。 “牙防组”认证叫停后,其多年来通过认证获得的巨额资金去向,也迅速成为舆论关注的问题。由此,“牙防组”的一个双胞胎组织——全国牙防基金会浮出水面。 牙防基金会成立于1994年,在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是独立的法人。主管上级同样为卫生部。 2007年4月14日,“牙防组”召开“记者说明会”,“牙防组”副组长张博学公开承认,“牙防组”对口腔产品的认证,“试验费少则数千,多则上百万元,都需要企业出资。”由于“牙防组”不是独立法人,因此,相关检测和试验资金都是由企业打入牙防基金会的账户,交“牙防组”统一使用。 4月30日,卫生部正式发布公告撤销“牙防组”,其“承担的工作”由卫生部统一安排,部分将委托给专业机构,并将成立口腔卫生处。卫生部在此后于5月1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因违规认证和经济方面的问题,“牙防组”正被调查处理中。 “牙防组”虽然被撤销,但牙防基金会依然存在运作。两个组织人事高度重叠,甚至连办公电话都相同。牙防基金会的理事长卞金有同时是“牙防组”副组长。 5月16日,媒体曝光了牙防基金会财务报告,报道指出,牙防基金2005年用于工资福利及办公支出占总支出的73.42%,这严重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低于10%的要求。 据媒体披露,牙防基金会历年接受捐款超过1300万元,其中1000万元来自宝洁公司。而“牙防组”认证产品中包括了“佳洁士”等宝洁公司旗下的品牌,这引发了社会舆论对宝洁公司巨额赞助牙防基金会动机的质疑。宝洁公司在此后回应中否认了捐款与认证有关系,但对数额并未提出异议。 5月21日,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审计处人士向媒体透露,审计结果证实“牙防组”通过违规认证至少获取218.5万元。“牙防组”违规借用牙防基金会的账户,进行了诸多违规操作。“牙防组”成员,特别是领导层从中获取了个人利益。 上述人士称,《关于全国牙防组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目前还是“征求意见稿”,已上交卫生部,后者公布最终调查结果还有待时日。 本刊实习记者 王思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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