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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质监局公布一批不合格眼镜 近半眼镜店无证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4日 01:28 信息时报
无证生产或销售最高罚款20万元 时报讯 (记者 黄熙灯 实习生 蔡小玲 通讯员 左宜弘 梁穗燕) 广州市仍未申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验配眼镜企业要注意了,广州市质监局已从5月份起全面开展验配眼镜的无证查处行动。凡无证生产或销售验配眼镜、太阳镜、老视镜等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眼镜产品,或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眼镜片、眼镜架以及生产假冒伪劣眼镜产品的企业,将被处以最高20万元的罚款。 只验光不配镜也要办证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未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眼镜镜片、验配眼镜、眼镜架、太阳镜、老视镜(批量生产)、护目镜产品,销售企业不得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同时不得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按《验配眼镜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无论是既验光又配镜或者是只验光不配镜以及单纯配镜的眼镜店都必须申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其中后两者不能单独办证,但可采取连锁企业形式联合办证。 在册眼镜店近半未领证 根据市质监局年初开展的验配眼镜企业普查,全市在册的验配眼镜企业(店铺)共602家,目前仍有近半数的眼镜店未申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对此,市质监局近日作出全面部署,分期分批对全市所有验配眼镜企业(店铺)进行全面整治。 首战中,市质监局依法查处了2家违法生产企业,其中超××域眼镜店因无证生产验配眼镜而被查处,新×陆眼镜店属于已获证的加工中心,但却违规为无证的验光店进行配镜。目前,市质监局对这两家企业正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广州市质监局告诫,广大验配眼镜企业,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只验光不配镜企业,要抓紧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要申请办理验配眼镜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可到市质监局质量监督管理处办理,咨询电话:86197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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