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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三套调价方案均超限 管理局称低价无法体现价值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 10:51 东方今报
今报驻洛阳主笔 杨非 实习生 田仲煜 今报洛阳讯 在昨天下午洛阳市发改委召开的“龙门石窟风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座谈会”上,对于龙门石窟给出的三种调整方案,参加听证会的19位代表中,仅有两位代表同意第二种方案,其他代表均不同意三种方案的任何一种。 据介绍,龙门石窟管理局提出的三套调整方案是:一、门票价格由原来的80元/张,调整为120元/张;二、设置淡、旺季门票价格,淡季90元/张(每年1月、2月、12月),旺季120元/张;三、正常门票120元/张(每年2月、3月、10月、11月),淡季门票80元/张(每年1月、12月),旺季150元/张(每年4月至9月)。 大多数与会代表,对龙门石窟调整门票价格表示理解且同意调整。但对于龙门石窟给出的三种调整方案,参加听证会的19位代表中,仅有两位代表同意第二种方案,其他代表均不同意上述三种方案。 河南坤达律师事务所的高晓军律师表示,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规定,旅游门票价格在50元~100元的涨幅不得超过35%。而龙门石窟的三套方案的涨价幅度均超过了这个限制,所以三套方案都是不合法的。另外,龙门石窟是世界文化遗产,国家5A级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应召开正式、公开、公正、合法的听证会,而且,应该在调价前两个月向社会公布调价幅度。但龙门石窟至今没有召开一次合乎法律程序的听证会。 龙门石窟管理局认为,作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龙门石窟每张80元的票价与实际价值极不相称。 “从目前游客的心理上看,门票价格过低易让外地游客认为景区档次不高,景观不值一看。”洛阳龙门石窟管理局认为,价格低就无法体现景区的观赏价值,同时对旅行社优惠政策也缺乏活动空间,有碍于旅行社扩大宣传,进而对引客入洛产生消极影响。 龙门石窟管理局称,从1999年至今,龙门石窟管理局已负债3.2亿元,每年仅利息就有2200万元,加之管理、维护等众多开支,每年还需支出6650万元。而门票收入的最高点,2006年的收入仅为7300万元。入不敷出,投入多、回收慢、资金缺口大已成为阻碍龙门石窟发展的突出问题。同时,有着1500多年历史的龙门石窟存在多种病害,围岩崩塌、洞窟渗漏、雕刻品风化等问题普遍,调整价格一来是控制旅游流量保护文化遗产,二来是增收以之引进高科技等保护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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