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南京楼市告别09年最后的疯狂,开始逐步趋向平稳。然而,对住房有着“刚性需求”的人群却没有减退购房的热情,结束了短暂的观望之后,开始准备下手。我爱我家二手房交易数据显示:随着楼市投资客的撤退,南京以自住为主的中小户型需求正日益显示出其强劲的一面。2010年1月份,90平米以下小户型二手房交易量占总量的78%。而以往仅63%。
专家提醒,每年年底,都会有不少问题房源与中介联手造假抛售。对此,不论是买家还是卖家都要寻找正规诚信的中介公司,不要为了节约税费在房屋情况都没全面了解清楚的情况下而急于下单。
案例一:
无法过户的单位房
古先生本月购买了一套本市一所大学校园内的二手房,签合同之前,古先生认真查看了房子的各方面,特别将房产证的产权号到交易中心核对了,于是放心地签下了购买合同并交纳了一半的房款。但在过户中,工作人员告诉他,这套房子本身没有问题,但由于当时修建是校方分给职工的,虽然房产证都办理了,但仍需校方多个部门签字允许后方可买卖。办理手续时,校方工作人员却告诉他们,房子确实可以买卖,但因种种原因无法提供过户的条件,买卖后的水电物管等费用还是挂在原业主头上。校方还告诉古先生该校出售了不少这样的房子,购买的都是考虑孩子将来读书方便准备的,加之价格比校外便宜,于是,这些出售的房子只需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证明该房已归属买方即可以,将来同样可以买卖。古先生商量退房,得到的是如果单方退房,要扣房款的20%,并提醒合同上签着字呢。无奈,古先生只好选择使用公证的方式。
提醒:90年代的单位房出售不在少数,大多数单位房和商品房一样自由交易,但个别单位房确实存在历史遗留问题,买房者在购买这类房子时不仅要了解清楚房源的双证还要看能否过户到自己的名下。
案例二:
被忽悠的门面房
去年9月份,刘女士看到一家中介公司登的房源信息中,有一套位于新街口的店铺,根据信息中的描述,该房源是“沿街旺铺”,面积约50多平方米,层高较高,可分隔为上下两层,并且特别注明为“两个开间”。刘女士很快跟这家中介公司取得联系。现场看房时,经纪人表示房东不在南京,手里又没有房子的钥匙,只能在门口打量几眼。当时刘女士发现,从门面的梁柱来看,这套房子应该是单开间的。但经纪人一再肯定是双开间。当刘女士提出等房东过来的时候好好再看一下房子的时候,经纪人表示现在想买这套房子的客户很多,并一再表示房子肯定是双开间,告诫刘女士门面房非常难找,如果她不交定金很快就有其他人买了,可以先交定金1.5万,如果成交了充抵房款,如果不成交可以全额退还。刘女士想想自己也没什么损失,于是交了“定金”。过了几天,中介通知她可以去现场看房,刘女士进房发现根本就是单开间。经纪人表示房东报的就是双开间,刘女士当即决定退房。经纪人翻脸了,怎么都不肯退还1.5万元定金。
提醒:不实房源是房东和中介为更快成交惯用的招数。以前比较常见的是抛出虚假低价房源做诱饵,对于购买者来说,无论是商业用房还是住房,都要实地勘察,不能只听中介的口头保证,更不能轻信中介的逼单说辞。
案例三:
设“套套”的独家代理
张女士的房子位于龙江小区,多层带屋顶花园,是非常抢手的房源,当她打算出售时,曾经有不少中介公司找上门来要求独家代理她的房子。其中一家中介公司开出的条件是:1月前以商定的价格帮张女士卖掉这套房子,如果到时候没有卖出去,中介方面将支付给张女士3000元的赔付金;如果期间张女士将房源挂到别的中介公司或者擅自卖房,则要赔付中介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中介一再强调不能在多家中介挂牌。张女士想了想,签了协议。
结果,张女士的房子一直没有卖掉。眼看1月下旬了,张女士的电话忽然多了起来。一位女客户对张女士说,自己很喜欢这套房子,只要价格便宜一点就准备下单。张女士告诉这位客户自己的房子已经委托给中介公司独家代理了,如果她真想买,可以到该中介一起谈。那位客户坚持要跟张女士私下里交易,并急着要签意向书。张女士说从来没遇到这么诚心的客户。在限期的最后几天,这位客户每天都会打好几个电话过来,表示要下单签意向书。等到房子独家代理到期时,中介竟然以各种理由来推脱责任不予支付违约金。林炎
提醒:以前为了营造房子热卖的假象,一些中介公司会叫上很多“房托”一起去托市,现在竟然冒出来伪装买主的“托儿”。看来,不仅买房者要处处小心,卖家也要练就火眼金睛,选对中介的同时也要合理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