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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起深圳节假日加班工资不低于207元/天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2日 09:23  财经网

  【《财经》综合报道】 据南方都市报消息,从2月1日起,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500元/月,加班工资也随之变化,按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月”计算,2月1日起,深圳节假日加班工资不得低于207元/天。

  从2月1日起,深圳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50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新标准为13.3元/小时。

  按规定,平时、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至少是最低工资标准按小时或天数折算后的1.5倍、2倍、3倍。

  按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月”计算,平时、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分别不得低于12 .93元/小时、17 .24元/小时、25.86元/小时,不得低于103.4元/天。也就是说,2月1日起,节假日加班工资不得低于207元/天。

  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按照“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3元/小时”计算,员工平时、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分别不得低于19.95元/小时、26.6元/小时、39.9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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