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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信用卡透支老赖增多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2日 07:25  人民网-人民日报

  案件数量超过冒用他人身份办卡获利

  法官提醒银行严格办卡征信核实

  本报天津2月1日电  (记者朱虹)节日期间,刷信用卡消费成为不少人的首选。而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近日受理的某银行诉张某归还5000元信用卡透支款一案,却给刷卡一族敲响警钟。

  该案中,被告张某曾为天津某超市临时工作人员,申请信用卡时填写月收入为4000元,而其实际月收入仅1000余元,申领信用卡时填写的地址为其租住的房屋,后张某离职,搬离出租屋,法院无法和其取得联系。法官几经周折联系到张某,张某认为,自己没有收到银行按期邮寄的对账单,导致逾期还款。而且自己目前失业,无法还款。和平区法院根据张某的实际情况,反复与原被告双方沟通,最后双方接受调解,张某分10个月还清欠款,每月归还银行500元。

  天津市和平区法院民三庭法官周宁介绍,以前的信用卡案件以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信用卡非法获利居多,而近几年受理的案件中,信用卡透支案增多。此类案件的被告多为年轻一族,他们基本上都是信用卡真正的持卡人。有的在变动联系方式后没有及时与银行联系;有的则认为透支数额不大,抱有侥幸心理,恶意变更联系方式逃避债务;还有的持卡人在申领信用卡时填写的个人信息就是假的。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近日发布金融案件审判白皮书,提醒银行规范信用卡发放、审核及催收。白皮书认为,目前银行起诉的案件中信用卡纠纷案件几乎占据半壁江山。虽然信用卡案件诉讼标的较小,但对于不断攀升的案件数和诉讼中反映出的一些问题,银行要引起高度重视。银行要严格办卡审核程序,对信用卡申领人的基本信息和征信情况认真核实;做好催收工作,银行在发放信用卡后应该对透支款及时催收,防止时间过长超过诉讼时效;注意保存证据材料,有严格的管理流程,以便在诉讼中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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