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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举报涉食品药品违法最高可获20万元奖励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11日 16:43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10月11日电 (记者周琳、俞丽虹) 记者11日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拓宽监管信息渠道、广泛搜集案件线索、增强发现和打击违法犯罪的效能,上海市食药监局将提高举报涉食品药品违法的有功人员的奖励金额,最高可达20万元。

  据介绍,上海市食药监局修订了“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将奖励分为一般奖励和双倍奖励,确立重奖机制,最低奖励500元,最高20万元;并详细列举了16种涉食品药品的严重违法情形,凡是举报对象符合这些情形并查实的,将予以重奖。

  此外,新办法还加强了对举报人的保护,创设隐名举报制度,即凡是举报人认为其举报行为可能损害自身安全的,可以以不提供其真实姓名或名称,但提供其他能够辨别其身份的信息,或采用书面委托的形式,委托他人代为申请、领取奖励。同时新办法还将奖励范围扩大到全部举报违法行为案件,包括移交司法机关查办但未申领奖励的情形。

  上海市食药监局表示,举报线索是各部门重要的信息来源,市民应共同参与监管,维护自身和公众健康权益,发现社区内存在违法回收、制作、销售食品药品和保健食品等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的行为,应积极举报投诉、提供线索,可向962727监管热线或所在区县食药监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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