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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质监局:2批次木质门甲醛释放量超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1日 16:5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2008年4季度,该局对上海市生产、销售的木质门产品质量开展了专项监督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出现安全指标甲醛释放量超标、2批次产品材质名实不符。

  甲醛释放量是木门产品的重要安全指标,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室内使用的木质门甲醛释放量为E1级(≤1.5mg/L),此次抽查发现,上海紫微门业有限公司和上海春亚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模压门产品实测甲醛释放量达11.3mg/L和4.6mg/L,分别为标准限值的7.5倍和3倍,这种木门的使用会严重影响室内空气质量。

  此外,抽查发现有1家企业(上海安洋木业有限公司)把模压门标识为实木复合门。1家企业(上海尊豪木业有限公司)将水青冈实木门称为红榉实木门,明示材质名称与实测不符。

  针对此次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要求各区县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并将组织执法人员对有关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继续销售不合格产品的有关企业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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