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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彻查肉产品质量 最高罚款1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28日 13:24  汉网-武汉晨报微博

  昨从市动检部门了解到,《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于本月起正式实行,根据条例,对使用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将予以处罚。全省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高校、工地、餐饮业等地的肉产品质量安全。

  检查的内容有,采购的肉产品的台账,查验动物制品是否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相应的标识,确保畜产品的消费安全。

  根据《条例》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伙食单位以及从事肉食品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将没收相关动物、动物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确定的,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通讯员李伟 记者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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