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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近白领成发票奴 是否得到实惠很难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27日 11:26  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12月27日电 (记者商意盈 周竟) 年关将近,大家都满心期待着单位的年终奖,但不少公司员工却被告知,要拿发票冲账才能拿到全额奖金。于是继“房奴”“卡奴”“车奴”之后,又诞生了“发票奴”,“你有发票吗”也成为时下白领中的流行语。

  员工领工资本来就该理直气壮,为何成为“发票奴”用报销发票的方式可以增加实际收入这看似美丽的表象后面是否有“陷阱”?

  白领年关愁发票

  杭州市民王月潇就职于一家教育培训机构,几天前接到公司通知:她的两万元年终奖都需要通过等面值发票进行兑换。而且公司还对发票种类和开具时间进行了详细规定,仅带抽奖联餐饮发票、办公用品发票、的士发票等几类发票可以报销,时间还必须是12月或者11月的。

  “我现在都没什么心思上班,亲戚朋友那里都‘搜刮’遍了,还是凑不到这个数,愁都愁死了。”王月潇说。

  相较于王月潇所在公司的“算总账”,一些公司则制定了“月指标”。在一家外资公司担任客户经理的申先生自嘲天天都在当“发票奴”,有时候还得去买发票。他告诉记者,他每个月的三分之一工资都需要通过发票换取现金,感觉拿着那些钱心里不踏实,经常担心会被税务部门查。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样的现象十分普遍。据一家门户网站对3566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85.7%的受访者称自己就是“发票奴”,会为了报销到处找发票,其中32.3%的人坦言自己经常找发票报销。另外,88.6%的人表示身边存在“发票奴”,其中22.3%的人感觉这样的人非常多。

  一位不愿意透露名字的私营业主朱先生说,让员工凑发票就是为了免去部分个人所得税,目前很多企业都或多或少存在这样的情况。他帮记者算了一笔账:假如一个员工每月工资是6000元,按照正常的个税征收标准计算,需要缴纳475元。如果其中的两千元用发票来抵,则只需要交纳个税175元,可为自己省下300元。

  “现在生活成本这么高,企业也是希望通过这个打擦边球的方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员工多增加一些收入。”朱先生说。

  “发票奴”实惠了自己还是便宜了企业

  记者走访了几家需要员工用发票来换取部分工资和年终奖的企业,企业负责人大多表示,虽然这种做法给员工带来了麻烦,但由于能减少个税缴纳的数量,增加了员工的实际收入,员工都默认了。

  “事实上,我们这样做,不存在所谓的企业逃税问题。因为按照新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员工的工资和奖金都是可以当做成本剔除的,和发票报销没有关系。”朱先生说。

  对于朱先生的说法,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程学林律师表示,员工的五险一金是与工资挂钩的,账面上的工资少了,公司为员工缴纳的五险一金也少了,员工到底有没有得到“实惠”很难说。

  “另外假如双方出现劳资纠纷,比如工伤,理赔是依据个人完税证明来核定赔偿金额的,若是用发票换工资的情况,获得的赔偿就可能比正常的少得多。”程学林说,在现实中他也遇到过几起这样的案件,结果都是员工吃了“哑巴亏”。

  “所以公司并不是真正为员工考虑,他们的根本目的是在逃避某些必须承担的责任。员工必须提高警惕,以防利益受损。”程学林说。

  除此之外,相关法律专家认为,这种情况还可能对员工的出国旅游、留学、移民等多种情况产生影响,因为有些国家要求申请上述情况的人收入要达到一定水平,若是“发票工资”则会影响到完税的收入证明。

  莫让“发票奴”成为监管漏洞“代言人”

  对于企业主提出的以发票冲账的“合理避税”行为,杭州市国税局所得税处副处长徐平表示,企业的做法已经触犯了《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的法律。“企业成本需要真实合理合法,一旦发现假发票和非企业或员工正唱支的报销发票,税务部门将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给予处罚,比如逃税要罚税额一半以上、5倍以下的钱。”徐平说稽查部门有对企业的税收评估系统,一旦发现异常就能查出来,案例并不少见。

  浙江省社科院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建华认为,员工有权利正常得到劳动报酬,但员工相对于企业处于弱势,没有话语权,无法反抗企业高层所做的决定,导致这种情况较为普遍。“这种‘潜规则’变成了企业的‘内制’,使得员工敢怒不敢言。”他说。

  杨建华同时表示,从整个社会来讲,以发票冲账的行为是一种诚信缺失的行为,间接后果严重。同时也暴露了税务制度的漏洞和监管不严,但员工有时乐当“发票奴”也说明对目前的个税制度不满。他说:“在目前高物价、高生活成本的时代,2000元的个税起征点已经不适用了,员工以此逃避纳税也是出于无奈。”

  不少白领员工表示,虽然自己工资听上去不低,但其实就是“穷人”。“杭州消费那么高,租房、吃饭、日常消费、应酬,再孝敬父母,一个月根本存不了钱,还经常得利用信用卡进行透支,真希望能够提高个税起征点。”王月潇说。

  程学林说:“一方面劳动保障以及工商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避免国家税收流失。另一方面应该尽快完善税法,确定符合现状的所得税起征点,法律的公平性才能体现,也才能被老百姓认同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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