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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多家医院药品采购二次议价 药价新政策变味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5日 10:40  京华时报

徐州市中心医院药剂科主任接受采访。

药品采购单上存在两种价格,实际采购价明显低于中标价。

担心财务检查,药品采购发票上的金额仍旧按中标价开具。图/电视截屏

  过去,一些医药代表在医院里不择手段推销药品,助长了不正之风,搅乱了市场,抬高了药价。为遏制这种现象,近年来各地逐步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让药品采购和定价在阳光下运行。今年江苏省又进一步规定,全省医疗机构从5月1日开始严格执行药品中标零售价格。然而,在徐州市一些医院,这项新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却变了味。

  多家医院

  存在二次议价

  徐州市中心医院工作人员说,这家医院所有药品都不用中标价购买。一般是按照中标价的7.5折和8折买进。徐州市肿瘤医院工作人员表示,抗生素药品进价是中标价6.5折以下。除此以外,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徐州第一人民医院都存在类似情况。记者暗访的这几家医院,无一例外都存在药品二次议价现象。

  次日记者亮明身份,对暗访过的几家医院进行采访。这一次得到的回答却与一天前截然不同。这几家医院都表示自己是按照中标价格来进药,不会再谈别的价格。

  徐州中心医院药剂科,记者看到近期的药品采购记录。发现在这个表格上很多药品都有进货价和批发价两种价格。一名工作人员无意中透露,所谓批发价就是中标价,而进货价就是医院实际采购价格。据此记者发现,一些药品进价,明显低于中标价。比如说注射用A群链球菌进货价是168元,而中标价是187元。

  违规议价

  导致多重恶果

  既然这些药是低价买进,那么患者是不是因此享受到比规定价更便宜价格呢?事实并非如此。记者发现,无论药品进价打多少折扣,零售价都是不变。也就是说,药品折扣好处属于医院。

  记者在徐州中心医院查阅8月1号到10号购进的145种药品,违规低价买进达42种。而在徐州第一人民医院,记者查阅49种药品,有同样问题的占16种。表面上看,二次议价让医院得到好处,患者在药价上似乎也没有增加什么额外负担。实际上它会引发很多问题。

  知情人介绍,如此暗箱操作恶性竞争,不仅助长贿赂、腐败之风,影响药价长期稳定,也使一些药品质量难以保障。一些价廉质优的传统药品因为利润低,难以承受回扣带来的高成本,只好减产和停产。比如六神丸、云南白药等传统老药就经常断货,不容易买到。

  医药公司

  议价中起中介作用

  记者发现,一些医院与药品企业进行私下议价过程中,有一个环节十分重要,那就是两者之间起到中介作用的医药公司。按有关规定,医院进药绝大部分要由政府指定的医药公司统一负责。医药公司必须严格按照药品中标价进行采购、配送并开具发票。而医院和企业之间的违规交易,没有医药公司配合是无法完成的。记者以药厂人员名义,在徐州最大医药公司——徐州医药股份公司进行暗访。营业部负责人给记者提供了一张补差协议书。

  按照这份协议书内容,医药公司先按中标价从药厂购进药品,然后按照药厂与医院谈好的折扣价卖给医院。这样高进低出造成的差价,最后由厂家补偿给医药公司。

  逾3月不执行新规

  看起来医药公司在药价上没有好处可得,程序上还要白白增添不少麻烦。那他们为什么要冒着违规风险不辞辛苦为买卖双方帮忙呢?背后的动机还是利益。因为药品交易多了,药品配售量也就多了,医药公司收取药品配送费也大大增加。

  记者随后拿着这份协议书公开采访医药公司负责人。该负责人辩称这个协议书是他们以前使用,省里实行统一招标采购后已经取消。

  事实上,江苏省要求严格执行药品统一招标价时间是今年的5月1日。记者在采访前刚拿到协议书,距离新制度实施,已经过去3个多月。显然,这家医药公司直到记者采访时仍在使用“补差协议书”。

  今年7月,卫生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明确规定医疗机构按照合同购销药品,不得进行“二次议价”。国家大力推行药品公开招标采购制度,就是要用公开透明代替暗箱操作,既保证患者利益,又使药厂和医院得到合理的利润,实现医药市场良性循环和正常发展。但徐州一些医院和医药公司贪图眼前利益,违反国家政策,这种做法给市场秩序和社会风气带来不容忽视的危害,最终受到损害的还是广大患者。

  据央视《焦点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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