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同城ATM跨行取款收费上调需提前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8日 15:55  财新网

  新《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将尽快出台,对商业银行服务收费进行规范

  【财新网】(记者 鲍有斌 28日发自北京)针对国内部分银行调高同城ATM跨行取款手续费,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商业银行应广泛征求意见,并需提前公示。

  7月28日,发改委网站就商业银行收费问题进行了解答。

  相关负责人表示,依据2003年银监会会同发改委下发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同城ATM跨行取款手续费属于市场调节价,商业银行总行可以自行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

  考虑到我国国情和商业银行业发展实际情况,商业银行在制定或调整涉及公众利益服务收费项目时,应当统筹兼顾,并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审慎调整有关收费标准。

  具体为,一是规定商业银行服务收费将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或市场调节价;二是对涉及普通百姓切身利益部分服务实行免费;三是规范商业银行定价程序,要求商业银行制定或调整实行市场调节价服务价格,应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并提前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主要媒体和商业银行网站进行公告,必要时需书面或电话通知客户。

  发改委称,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新《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对商业银行有关服务收费进行比较全面和系统规范,争取尽快出台。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留言板电话:9510567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