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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今日起调整自来水价 两年内将上调48.6%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1日 08:50  人民网

  人民网银川2月28日电 (记者周志忠 礼牧)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银川市将于3月1日起上调自来水价格。此次调价考虑到部分供水用户的承受能力,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进行调整,居民生活用水和非居民生活用水分两年调整到位,特种行业一步到位,到2011年综合水价调整至0.70元/立方米。

  此次调价将以前六类性质用水价格简化为三类价格,即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并且对低收入群体实行了保护政策,低保户生活用水维持原来的水价标准,采取“先按照新标准征收,到年底集中返还”的方式,银川市自来水总公司已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退费流程。

  此次调价中居民生活用水继续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超出定额用水的价格被大大调高。一方面可以补偿供水企业成本,另一方面也是促使供水用户提高节水意识。

  居民生活用水(一级,每月每户用水量在12立方米以下)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4元,调价幅度为30.77%,从2010年3月1日起由每立方米1.3元调整到1.55元,2011年1月1日起由1.55元调整到1.7元。

  超出定额的用水,二级水价(每月每户用水量12立方米至18立方米)从2010年3月1日起由每立方米1.9元调整到2.4元,2011年1月1日起由2.4元调整到2.8元。

  三级水价(每月每户用水量18立方米以上)从2010年3月1日起由每立方米2.5元调整到3.2元,2011年1月1日起由3.20元调整到4元。

  非居民生活用水中,从2010年3月1日起行政事业用水定额内由每立方米1.55元调整到1.7元,工业、商业、建筑施工用水定额内由每立方米1.7元调整到2.2元。2011年1月1日起统一从每立方米2.2元调整到2.6元。每超出定额10%,将加价1倍缴纳水费。

  其他行业用水调整幅度较大,一些特种行业用水的超定额用水实行相对严厉惩罚性价格,而且是一次调价到位。特种行业用水(指洗浴、桑拿、足浴、洗车等)定额内由每立方米5.3元调整到18元,超定额由每立方米8.5元调整到每立方米28元。

  银川市自来水价格2010年1月1日调整后,居民生活用水一级综合水价(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达到2.21元/立方米,2010年居全国31个省会及直辖市综合水价的第23位,居西北五省最后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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