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2月24日专电(记者刘文国)为促进水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利用,推动贵阳市城市供水事业的健康发展,贵州省物价局最近决定从今年3月1日起调整贵阳市城区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按贵州省物价局下发的通知要求,从3月1日起,贵阳市现行城市供水价格分类将划分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工业及其他用水价格、经营服务用水价格、特种用水价格四类。原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价格和市政用水价格归并为工业及其他用水价格。
根据这一新的分类,从3月1日起,贵阳市城区工业及其他用水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2.5元(不含污水处理费,下同),上调0.8元,经营服务用水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3.3元,上调0.1元,特种用水调整为每立方米10元,上调0.9元。原对旅游星级宾馆(饭店)用水价格在规定价格基础上下浮10%的政策不再执行。
贵州省物价局的这一通知还决定,从3月1日起,贵阳市非居民生活用水还将实行超定额加价:超定额用水25%(含25%)以下的,超过部分按水价的1倍加价;超定额用水25%以上50%(含50%)以下的,超过部分按水价的2倍加价;超定额用水50%以上100%(含100%)以下的,超过部分按水价的3倍加价;超定额用水100%以上的,超过部分按水价的4倍加价。
据悉,超定额用水加价收入由贵阳市供水总公司按时足额上缴贵阳市财政,专项用于贵阳市节水技术研究、节水型器具推广、节水设施和中水设施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的奖励补助等节水工作。
据了解,贵阳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也将上调,贵州省有关部门近期将召开调价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