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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严查食品违法及监管失职 违法企业一律停产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02日 17:33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2日电 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2日指出,近期已派出8个督查组分赴16个省份,督促各地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尤其是要查清案件背后有无失职、渎职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这位负责人表示,对于发现的问题,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高度重视,严肃督办,并要求坚决查处违法犯罪案件及其背后的监管失职渎职问题。

  目前,各相关部门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依法采取果断措施,对违法企业一律下令停止生产,封存所有的问题成品和原料,查清问题成品流向、对流向市场的问题产品全力组织召回,对涉案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进行立案侦查,从而及时防止问题食品对人民健康造成危害。

  这位负责人说,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尤其是2008年处置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后,出台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建立食品安全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及时清查食品安全隐患,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

  总体上看,我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是好的。据了解,近期地方通报的上海熊猫炼乳、陕西金桥乳粉等违法犯罪案件,是通过地方有关监管部门日常监管和食品监测发现违法线索,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了食品安全危害。“这些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工作取得初步效果,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正在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推进,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的能力得到加强。”这位负责人说。

  此外,这位负责人也指出,食品安全隐患是全球性问题,不仅在发展中国家存在,在发达国家同样存在。近几年日本发生的大米污染案件、欧洲发生的 “疯牛病”事件以及美国“毒菠菜”和“花生酱沙门氏菌污染”等违法事件,都表明控制食品安全的艰巨性。我国食品安全状况是由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特别是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转型时期,地区发展不平衡,企业诚信参差不齐,许多食品企业规模偏小,集约化程度不高,制约了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水平。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仍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工作任务。

  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今年1月30日召开2010年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各地将清查食品安全突出隐患列入当前的重点工作,避免食品安全隐患演变成为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事故。

  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包括卫生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15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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