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程连红 卢博林)深圳居民用水价格究竟该不该涨?涨幅多大才合理?水价上涨的依据是什么?在昨天下午举行的深圳市水价听证会上,来自深圳各行业的22名听证代表,就广大市民关心的水价问题进行激烈辩论,为我市自来水价格调整提供依据和参考。而在各种类别的用户中,居民用水更成为听证会上代表们关注的焦点。
据了解,目前深圳执行的自来水价格是2004年制定的,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三级阶梯式水价,22立方米以内价格为1.90元/吨、23~30立方米为2.85元/立方米、31立方米以上为3.80元/立方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水价每立方米为2.30元;工业水价每立方米为2.25元;商业、服务业、建筑业水价每立方米为2.95元;特种用水水价每立方米为7.50元,综合平均价为2.38元/立方米。
根据方案,调价后,在居民价保本和居民价微利的情况下,居民用水(按第一阶梯22立方米以内计)由1.9元/立方米分别上涨至2.5元/立方米和2.6元/立方米,上涨幅度分别为31.58%和36.84%;行政事业用水为3.1元~3.6元/立方米不等;工商业用水实现统一价格,为3.3~3.7元/立方米不等,特种用水价格不变。其中,调价后增幅最大的是工业用水,按照上调1.15元/立方米计算,幅度达51%;方案四(A)中,涨幅更是高达64.44%。商业服务业上涨幅度较小,在11.86%~25.42%之间。
在昨天的听证会上,多数听证代表认为,在原水、电费等生产成本均普遍上涨的情况下,市水务集团适当调整水价可以理解,但要把握好调价的幅度和时机,体现公平、公正。多数代表认为,本次调价方案中,居民用水和工业用水涨幅过大,而特种行业的水价则没有上涨,这不仅有失公平,而且还将对广大深圳市民和工业生产企业,带来不利影响。代表们建议居民用水价格,特别是月用水量在22立方米的第一阶梯水价少涨或不涨,工业水价也不应涨幅过大,而特种行业水价则应大幅上涨。此外,城中村租户承担高水价,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为何没实施梯级水价等,也成为听证代表们关注的热点。
市发改委副主任马裕滨在听取了代表们的发言后表示,将充分考虑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并经过广泛调研和论证,并适时、适度地推出水价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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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公布四个调价方案
市发改委公布了四个调价方案。由于居民类水价按照保本或保本微利的原则进行调整,因此在每个方案下按此原则又制定了A、B两个子方案。
方案一为基础方案,综合水价为2.9561元/立方米。
其它三个方案分别包含了对高层供水中间层抄表到户的费用(0.05元/立方米),设立优质饮用水专项准备金(0.10元/立方米),其综合水价均高于方案一。
用水类别 方案一方案二方案三方案四
居民价保 居民价微 居民价保 居民价微 居民价保 居民价微 居民价保 居民价微
本情况下 利情况下 本情况下 利情况下 本情况下 利情况下 本情况下 利情况下
1.居民用水(第一阶梯) 2.50 2.60 2.50 2.60 2.50 2.60 2.50 2.60
2.行政事业 3.15 3.10 3.30 3.20 3.50 3.40 3.60 3.50
3.工商业3.40 3.30 3.50 3.40 3.60 3.50 3.70 3.60
4.特种 7.50 7.50 7.50 7.50
综合价格 2.9561 3.0094 3.0626 3.1158
单位:元/立方米
家庭月均用水支出将增加13.2元
根据统计数据测算,按居民水价上调0.60元/立方米,上调幅度31.6%计算,家庭月均生活用水费用支出将增加13.2元(按每户每月用水量22立方米计)。
2008年相关数据计算,特区内万元工业产值用水量约为1.2立方米。按工业水价上调1.15元/立方米、上调幅度51%计算,工业万元产值中自来水水费支出将增加1.38元。
(程连红 卢博林)
水价听证会上各界代表各抒己见,绝大多数代表认为
特种行业水价应大幅提高
本报记者 程连红 卢博林
与以往多数听证会不同的是,在昨天的听证会上,对于“水价该不该涨”这一问题,绝大多数代表取得了一致的意见。除一位听证代表提出水价上涨时机不成熟、应暂缓涨价的观点外,其他代表并未对水价“该不该涨”提出反对意见。但在涨多少、如何涨的问题上,代表们观点交锋,各抒己见。
观点1
一次听证
分三年实施
政府代表、来自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的江杏辉认为,水价调整应兼顾各方承受力,包括市民、企业,当然也要考虑供水企业长远发展,取各方都认可的价位。
消费者代表张福坤、李长龙等表示,深圳水价不涨也不可能,现在各地水价都在涨,而且各种消费品价格也在涨,关键是涨多少合理。
专家代表冯华表示,在原材料普遍上涨的情况下,适当调整水价,有利于提高供水的标准,也有利于供水企业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并促进节约用水,保护生态环境。但水价涉及到民生,不能因为水价的上涨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特别是针对低收入家庭,政府应该出台切实有效政策,以保证他们享受政府补贴。
政府代表江杏辉认为,从本次水价调整的总体方案来看,居民水价增幅31.58%~36.84%,工业水价增幅46.67%~64%,调整幅度过大。他建议一次听证后,水价调整分三年实施,较为合理。
不少代表表示,在水价上涨的同时,企业的服务意识应进一步增加,如加大对管网的改造力度,进一步提高水质等,让深圳人用上真正优质的自来水。
观点2
居民用水22立方米内
水价应不涨或少涨
居民每月用水量在22立方米以下不应涨价,但超过22立方米应大涨,这是消费者代表贾剑波的观点。他表示,本次所公布的四套方案中,价格涨幅都在30%以上,涨幅太高了。以家庭用水而言,22立方米以内涨0.6~0.7元,确实不合理。因为这是生活必需品,用利益杠杆的制约达到节水的目的行不通,节约空间很小。如果生活必需品都要涨价,肯定很多家庭就要采取一些极端的节水手段,如少冲凉、少洗手、少洗衣服等,这可能会对身体健康带来不利影响。他建议,家庭用水在22立方米以内不应涨价。
“水价要调,但不能涨这么多!”消费者代表李长龙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表示,按照听证会公布的数据,水务集团目前的利润率为0.84%,而在水价调整后,要求达到的目标利润是净资产利润率6%,这太高了。按照水务集团现有净资产31亿计算,要实现6%的目标,它的净利润额要达到1.86亿。根据材料所载,2008年水务集团的成本,市价格认证中心核定数为约10.32亿,再加上水务集团公布的2588万利润,大约可以得出水务集团的销售额为10.6亿,以10.6亿营业额要求1.86亿净利润,则销售净利润率为17.5%。怎么也不是微利了。鉴于原水价格上涨的事实以及成本上涨的客观因素,可以考虑22立方米以下居民用水每立方米最多涨0.3元,其他各档类推。
“可不可以有第五套方案呢?”消费者代表沈君认为现有的四套方案均不理想,希望有科学的第五套方案取而代之。沈君建议说,22立方米以下的居民用水不要加价太多,但为了节约用水,22立方米以上的可以维持方案不变。
观点3
第二阶梯以上水价
应大幅上涨
不少代表认为,深圳是全国水资源最为缺乏的城市之一,从节能减排,减少资源浪费的角度出发,在确保居民和企业基本用户的前提下,应对居民用水第二级阶梯上涨价格大幅上涨,以提高促进深圳人的节水意识,促进节约用水。
贾剑波代表认为,在确保居民用水22立方米以内水价不变的前提下,对超出22立方米的居民用户,即第二阶梯以上用户,不仅应该涨价,而且涨幅可以再大些。他赞成跳跃式的阶梯水价方式,这样可以通过涨价的方法,达到节水的目的。
在对居民用水各阶梯划分上,代表们意见不一,多数代表赞成以每户每月用水量22立方米为第一阶梯,但人大代表王玉梅、商业代表刘杰、消费者代表李长龙等认为,22立方米基数太大,可将居民用户第一阶梯用水量控制在15~18立方以内。第一级水费要保证尽量少涨或不涨,第二级和第三级水费调整幅度要大,特别是第三级的水用户。不仅是从体现用水的公平性,还是从提高节水意识来说,第三阶梯水价都应该大幅上涨。
观点4
特种行业水价
应该大涨
本次公布的听证方案中,唯一没有调整的是特种行业水价,这也引起了绝大多数听证代表的质疑。代表们普遍认为,特种行业往往是高消费行业,也是水耗最为严重的行业之一,在对其它行业大幅涨价的同时,特种行业的水价却按兵不动,这既不公平,也不符合节约用水的原则。他们一致认为,特种行业用水应该涨价,而且应该大涨。
专家代表、市社科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立勋提出,深圳对特种行业没有设立梯度水价,不能达到培育节水观念的作用。他认为,对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用水,调价可以少一些,对桑拿、足浴、洗车等可以调整幅度大一些。北京特种用水是38~58元,天津是18元,而深圳仅仅是7.50元。同时他还建议政府建立奖励基金,奖励海水淡化,奖励节水先进单位和个人,奖励用中水浇花、洗车、冲厕。
媒体代表张兴衍说,特种行业主要是高档消费行业,经营者及消费者的承受能力也相对较强,应该对水价进行调整。
商业用户代表刘杰表示,深圳的特种行业用水应该大幅上涨,至少涨个50%~100%才合理。消费者代表沈君说,调整水价的目的就是希望激发大家的节水意识,对于用水大户且相对浪费的特种行业,更需要用价格杠杆来调整。
市发改委价格处处长彭鸿林表示,根据水务集团的相关统计,目前,深圳特区内特种水用水量仅占0.86%,比例非常小,即使特种水价上涨1元/立方米,其他行业和居民用水可能仅仅下降1分钱。北方城市对特种水实行高水价,在促进节水方面起了一定作用,但有些人却利用这个价差,将居民用水卖给特种行业经营户,其监管非常困难,行政成本也非常大。因此,深圳在制定调节方案中没有对特种水进行提价。
观点5
应尽快解决
城中村“高水价”问题
城中村高水价问题也是众多听证代表关注的热点问题。昨天的听证会中,多数听证代表认为,城中村水价高达每立方米6元以上,对外来务工者,极不公平,水务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这一问题。
人大代表王玉梅表示,自己近几天接到很多城中村租户的电话,都希望能够在城中村实现“一户一表”。
听证代表彭英近期收集了部分城中村居民的水价票据,并与市水务集团制定的水价进行对比分析,发现城中村水价相比正常水价要高出2~3倍以上,大多数人承受的是居民用水中的最高价位,这是非常不公平的现象。作为租住城中村的低保户,她用的却是5~6元/立方米的水,无法享受到“每月每户免费8立方米自来水”的政策。
调价方案中,第三阶梯的居民水价高达5元/立方米以上,彭英表示,房东一定会把上涨的成本摊到租客身上。她呼吁城中村尽快实行抄表到户,取消中间层的收费。
市水务集团张景霞作为经营者代表对城中村情况作了说明。目前水务集团在城中村是“抄表到栋”,每栋按照8户计算居民用水指标。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相关文件,限定城中村自建楼每栋不超过480平方米,且不超过4层,同时参照《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小套住房控制在60平方米,所以每栋可以享受到8套的指标。尽管实际上现在每栋楼住户肯定超过8户,但由于政策限制,水务集团难以做到按实际人数核指标,政策上也不允许这样的操作。
观点6
行政事业单位
也应实施梯级水价
企业代表、来自妈湾电厂的吴桂宝表示,此次调价方案中,工业用水价格涨幅最大,在金融危机影响尚未完全消除的今天,这会加重企业的负担。
消费者代表贾剑波也认为,现在金融危机还没有结束,如果在这个时候水价大幅上调,对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用涨价这种方式限制工业企业用水,这种方法是可行的,他认为工业企业水价上涨30%可以理解的。
“阶梯用水的价格机制,为什么只在居民生活用水上有所体现?其实行政事业和工商服务业也应当引入阶梯水价机制。”刘杰、杨立勋等代表认为,节水不能光靠老百姓,工业、商业、行政单位也都有责任,所以他建议行政事业单位、工业和商业服务业三大类用水也要划出定额和超额两种阶梯,并实行阶梯水价。定额内的水价相对便宜,但是用水量一旦超出“定额”,水价就应该大幅上涨,这样才能达到节水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