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砒霜门尘埃落定 海南工商承认做法草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7日 15:10  浙江在线

  农夫山泉确系蒙冤

  称出错是由于“工作程序不当”,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海南检疫中心“认错”,称初检有误是因为仪器与人员问题

  浙江在线01月07日讯 波澜起伏的农夫果园“砒霜门”事件,没能终结在2009年。不过,昨天,农夫山泉公司收到了海南省工商局发来的《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海口市工商局抽检农夫山泉饮料事件的调查情况通报》,并向农夫山泉致歉。

  《调查情况通报》中写道:“贵公司是享誉国内外的驰名饮料企业,有着很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产品深受消费者的喜爱,在税收、就业及社会公益等方面都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由于海口市工商局工作程序不当,给贵公司造成了不良影响,我局在此深表歉意。”

  海南省工商局表示,将向消费者和农夫山泉、统一企业赔礼道歉,对在这一事件中违反工作程序的有关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而之前的1月4日,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也终于“认错”,称初检结果有误主要是因为仪器与工作人员问题。

  海南工商承认:“简单、草率、欠慎”

  在《通报》中,海南工商称海口市工商局的抽检和发布《消费警示》是依法开展的,该局也未发现与此事件有关的工作人员有违反廉政规定和徇私舞弊的行为,也没有接到有关的举报材料。但是在工作过程中存在“程序不当问题”。

  另外,海南工商承认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海口工商对专项抽样检验工作任务重视不够,既没有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也没有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更没有报告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工作决策简单、草率、欠慎。”

  作为政府部门,厅级单位,海南工商在《通报》中的认错、纠错和道歉文字达到数百字之多,不可谓不诚恳,不但作为省局向农夫道歉,并且将“责成海口工商道歉”。

  《通报》承认,一些基本的工作程序,在不同层面、相关环节被忽视;并不特别复杂的业务要求,未能全面准确把握,这显然与工作人员的素质不高有极大关系。

  《通报》最后还写着:“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企业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海南检疫中心认错:“仪器老化所致”

  1月4日,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发出《关于接受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检测农夫山泉和统一饮料总砷超标结果误差的函》,称:“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9年10月19日委托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50个饮料(果酱)样品中总砷、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项目进行检测,检测报告签发后,农夫山泉等生产企业对检测报告中的3个总砷检测结果提出质疑。对留样样品复检并对初检结果进行认真地调查分析。结果表明,初检结果有误。”

  承认初检结果出错、重发复检报告的同时,该中心也向海口工商局道歉:“由于我技术中心检测技术上的问题,给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对此,我们深表歉意!”

  不过,农夫山泉称,到目前为止,该公司未曾接到该中心的致歉信。

  该中心认为,初检结果有误的主要原因首先是仪器问题——用于总砷检测的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灵敏度下降。该仪器使用年限已近9年,经对初检当天该仪器绘制的标准曲线进行分析,当时仪器状态不稳定,尤其是标准曲线低点偏差大,对检测结果造成了一定影响。

  其次是工作人员的问题。在样品前处理中未严格按标准方法称样及定容。检测人员为了缩短检测时间,减少了样品称样量,加大了式样稀释倍数。“这在仪器状态不稳定的情况下,更加大了检测值出现偏差的概率。”

  农夫山泉赢了道歉输了钱

  纵观“砒霜门”事件,杭州市律师协会行政业务委员会委员来晓明律师认为:“‘程序不当’就是典型的行政违法行为,应当对行政相对人所受损害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来晓明律师说,根据《国家赔偿法》,因为行政程序不到位,对行政相对人造成实际财产损失的,行政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行政行为,同时主张赔偿。“不过,司法是否支持赔偿请求,很难说。”

  事实上,像这样的起诉很多,而真正获赔的案例很少。“赔偿金来源地方财政,而地方财力有限,10亿元损失,可能连海南省人民政府都赔不起。”

  虽然目前没有赔偿,只得到道歉,但是在现有政策、法制环境下,作为一家生产企业,农夫山泉能取得这样的阶段性成果,来晓明认为:“已经充分地最大限度地维护了企业的权益。”

  仅仅道歉是不够的

  海南工商这封“道歉信”写得虽然还不错,却没有第一时间通过媒体,大声地向所有受到误导的消费者道歉,做得还欠大方。

  另一家行政机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时隔1个多月,《误差函》才迟迟露面,而且只向海口工商道歉。这又置消费者于何地?

  也许技术中心还在暗自委屈:“作为海南省政府的两个部门,海南省工商和我好像两兄弟,我这封《误差函》也就是帮兄弟挑挑担子。”——如果海口工商当时没有贸然发布消息,谨慎地进行复检,除了工作人员,技术中心的初检结果也许根本没有人知道,当然也不需要写《误差函》。

  难道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不应该向消费者、农夫公司大声道歉?而我们还应该再问一句,作为行政机关,仅仅道歉就够了吗?

  发布食品“有毒”信息就像核武一样具有毁灭性的力量,有关部门在使用这一“毁灭性权力”的时候必须慎之又慎。海口市的执法人员是代表国家执法的,既然发布的抽检消息确实有误,那么理应承担赔偿损失,更应追究相关部门责任人滥权及越权的责任。

  事件进展:

  2010年1月5日:砒霜门调查公布 农夫山泉统一蒙冤

  2009年12月04日:工商总局:高度重视农夫山泉和统一事件

  2009年12月02日:海口工商局承认失误 局长被调走

  2009年12月02日:农夫山泉声明:不认同海口工商的复检结果

  2009年12月01日:海口工商局:农夫山泉和统一产品复检合格

  2009年11月30日:海口市工商局:将同批次样品送京复检

  2009年11月30日:农夫山泉新闻发布会称产品均符合标准

  2009年11月27日:农夫山泉称农夫果园与水溶C100抽查合格

  2009年11月26日:统一公司回应总砷超标 称异地检验合格

  2009年11月24日:统一等9款饮料被指成分超标 不能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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