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阶梯水价何时能实施?”“听证代表中咋没有低保户?”省城济南水价的上涨牵动了众多市民的心。26日,济南市物价部门对市民和听证代表的质疑进行了详细解释。
“阶梯水价何时能实施?”“听证代表中咋没有低保户?”省城济南水价的上涨牵动了众多市民的心。26日,济南市物价部门对市民和听证代表的质疑进行了详细解释。
质疑1:听证咋没低保户
解释:代表随机抽取公证机构现场公证
在18日的听证会结束后,有市民发现24名听证代表中,有处长、教授、高工,就是没有一名下岗职工、特困家庭人员或退休人员。 “听证代表是不是有猫腻?”有市民存在这样的怀疑。
“听证是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的。”在26日的发布会上,济南市物价局局长孙建民特别公开强调,并详细解释了听证代表选取的过程。据他介绍,11月17日,济南市物价局通过济南市政府门户网站、市物价局网站发布公告,通过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消费者参加人、旁听人员。报名于11月24日截止,共有64人报名。经审查,这64名报名者均符合公告的报名条件。
11月24日,在公证机构的公证下,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随机从64名报名应征的市民中抽取产生了10名消费者参加人。
同时,按听证办法规定,市物价局委托相关部门和单位推荐产生了15名其他方面参加人。
质疑2:上涨0.2元怎么确定的
解释:基本水价不上涨已控制居民水价涨幅
经过18日听证会的讨论和济南市政府的批准,26日的济南市城市居民用水价格调整新闻发布会,正式将济南市现行的2.95元/立方米上调为3.15元/立方米。在发布会上,济南市物价局局长孙建民解释了为何上调幅度为0.2元/立方米。
在18日的听证会上,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人士表示,7月份,该局向市物价局提交了《关于调整城市供水价格的建议》,建议对城市供水的基本水价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在该《建议》中,拟将现行居民生活用水到户水价2.95元/立方米调整到3.45元/立方米。其中基本水价由1.85元/立方米调整到2.05元,污水处理费由0.7元/立方米调整为1.0元/立方米;水资源费维持0.4元/立方米。自备水源单位上缴的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由0.7元/立方米调整为1.0元/立方米。
对此孙建民表示,此次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幅度,物价部门以及济南市政府作了审慎考虑,“此次水价上涨的原因之一是水业集团亏损,但是企业亏损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应通过深化体制改革、加大政府支持、加强企业管理来实现,为此此次水价调整不考虑上调基本水价,只是按照省政府的规定,对污水处理费作出调整。”
“而且在具体上调方式上,对污水处理费采取工商业用水多调、居民生活用水少调的办法,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在距省有关规定差0.3元的情况下上调了0.2元。因此,调整幅度总体上是比较合理的。”
质疑3:涨价的钱用到何处
解释:费用都用于污水处理 污水费将逐步公开
在2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济南市物价局局长孙建民告诉记者,此次价格调整是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调整,所增收入全部用于污水处理而非弥补供水成本。
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副局长孙文国表示,随着省城污水处理事业的发展,污水处理经费的缺口越来越大。目前城区已建成5座大型污水集中处理厂和8座小型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规模已达到64万立方米/日,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2008年度,全市共处理污水1.5亿立方米。
“按照实现污水全处理的目标,济南市城区污水管网需要全面提升改造,近3年全市需续建和再建污水处理设施5座,新建污水处理管网150公里,上述项目所需资金高达10亿元。
仅就目前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行情况来看,现在每年征收的污水处理费约在1.1亿元左右,而今年污水处理企业运行费用将达到1.6亿元,缺口5000万元,预计2010年运行费用达2.1亿元,缺口近1亿元。”
这些多收的污水处理费如何使用呢?孙文国告诉记者,目前污水处理费由济南市水业集团和水利局两家单位代为收缴,之后上交市财政专用账户,专款专用,并在适当的时候向市民公开使用情况。
质疑4:何时实施阶梯水价
解释:户表改造正在进行 阶梯水价暂不具备条件
在得知水价可能要上调之后,很多居民都提出阶梯水价的建议,希望耗费水资源多的市民可以多缴纳一部分水费,用量超过核定基本用水量的市民按照超量累进加价缴纳水费。利用这部分多缴纳的水费来抵消水价的上涨,既能保证基本水价的稳定,还可以提高市民的节水意识。在18日的听证会上,吴正伟等听证代表也重点提出阶梯水价的建议。
“阶梯水价是未来的方向,肯定会加快实施阶梯水价。”26日,针对市民提出的这个建议,济南市物价局局长孙建民进行了回复。据他介绍,实施阶梯水价的前提是基本完成一户一表的改造工程,实现分户计量。截至2009年11月底,已经有39万户居民使用一户一表、分户计量,占全济南市用水户的60%,还有40%的用水户仍未“抄表到户”。目前,户表改造还未全部完成,在此次水价调整中,暂不能实施阶梯水价。
他表示,市政府非常重视阶梯水价的实施,专门责成有关部门加大户表改造的力度,要求物价部门搞好测算,制定方案,加快推进。
物价部门认为水价上涨对居民生活影响不大 月人均多支出仅0.4元
26日,济南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自2010年1月1日起,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由0.70元/立方米调整为0.90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格由2.95元/立方米调整为3.15元/立方米。
在12月18日的听证会上,有的听证代表担心,水价上涨会引起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对此,济南市物价局局长孙建民进行了详细解释。
“要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的生活。”26日,孙建民在会上表示,考虑到水价调整可能引起一连串连锁反应,以及听证代表的建议,对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或《济南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的居民家庭给予水价补贴,补贴标准由每户5元/月提高到每户6.5元/月。通过提高的1.5元水价补贴,尽量降低水价上调对生活贫困居民的影响。对其他困难群众的补贴问题,将通过低保标准的逐步提高和保障范围的扩大来解决。
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上调0.20元后,将拉动济南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072个百分点。2008年济南市居民家庭月人均消费自来水2立方米,月人均多支出0.40元。总体来看,水价调整对消费价格总水平和一般家庭的生活影响均不大。
居民用水价格要涨,工业用水价格也随之上涨,洗车、饭店的消费是不是都要跟着涨钱呢?”很多居民认为,水价涨幅并不大,但会带来一揽子影响,导致一系列行业都要涨价。
“消费价格总水平将继续保持稳定。”26日,孙建民特别对市民提出的水价上调将引发一系列的连锁反应进行了回应。他表示,目前,确实有一些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可能引发市民的担心。但据有关方面分析,今后一段时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将继续保持基本稳定的态势。
此次水价调整经过了审慎的考虑,居民生活用水和非居民生活用水虽然都有一定程度的上调,但是上调幅度并不大,总体上是较合理的。
困难家庭补贴每月加1.5元
26日的济南市水价调整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发布的水价调整正式方案中,将困难家庭水价补贴由每月5元提高到6.5元,比18日听证会上讨论的上调为6元/月提高了0.5元,成为本次新闻发布会的最大亮点。
26日的新闻发布会现场,济南市物价局局长孙建民在谈及水价补贴问题时表示,据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2008年济南低收入居民家庭月人均消费自来水1.66立方米,水价上调后人均多支出0.33元。按3口之家测算,月消费多支出0.99元。 “应该说,之前调整方案中将水价补贴每月上调1元是基本到位的。”考虑到水价调整后可能产生的连锁反应以及听证会参加人提出适当提高补贴标准的建议,经市政府同意,确定将水价补贴在听证方案提高1元的基础上再提高0.5元,由每月5元/户提高为每月6.5元/户。
据了解,济南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始建于1996年,目前济南市城乡低保对象接近6万户,低保保障人数达到13万人,而持有《济南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的居民家庭也有近万户。
企事业用水上涨0.3元
济南市物价局局长孙建民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明年起将对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进行必要调整。其中,企事业单位污水处理费由0.80元/立方米上涨到1.10元/立方米,经营服务、旅游星级饭店(餐馆)、特种用水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由0.90元/立方米统一调整为1.10元/立方米;自备水源单位缴纳的污水处理费也做了相应调整。
本次调整后,各类非居民用水到户水价分别为:企事业单位用水由4.1元/立方米提高到4.40元/立方米,经营服务业用水5.40元/立方米,旅游星级饭店(餐馆)用水4.75元/立方米,特种用水16.20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