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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物价部门回应水价上调四大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27日 08:36  舜网-济南日报

  刘婧孜 崔滨 常新喜   

  东方网12月27日消息:“阶梯水价何时能实施?”“听证代表中咋没有低保户?”省城水价的上涨牵动了众多市民的心。26日,济南市物价部门对市民和听证代表的质疑进行了详细解释。

  质疑1:听证咋没低保户

  解释:代表随机抽取公证机构现场公证

  在18日的听证会结束后,有市民发现24名听证代表中,有处长、教授、高工,就是没有一名下岗职工、特困家庭人员或退休人员。 “听证代表是不是有猫腻?”有市民存在这样的怀疑。

  “听证是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的。”在26日的发布会上,济南市物价局局长孙建民特别公开强调,并详细解释了听证代表选取的过程。据他介绍,11月17日,济南市物价局通过济南市政府门户网站、市物价局网站发布公告,通过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消费者参加人、旁听人员。报名于11月24日截止,共有64人报名。经审查,这64名报名者均符合公告的报名条件。

  11月24日,在公证机构的公证下,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随机从64名报名应征的市民中抽取产生了10名消费者参加人。

  同时,按听证办法规定,市物价局委托相关部门和单位推荐产生了15名其他方面参加人。

  质疑2:上涨0.2元怎么确定的

  解释:基本水价不上涨已控制居民水价涨幅

  经过18日听证会的讨论和济南市政府的批准,26日的济南市城市居民用水价格调整新闻发布会,正式将济南市现行的2.95元/立方米上调为3.15元/立方米。在发布会上,济南市物价局局长孙建民解释了为何上调幅度为0.2元/立方米。

  在18日的听证会上,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人士表示,7月份,该局向市物价局提交了《关于调整城市供水价格的建议》,建议对城市供水的基本水价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在该《建议》中,拟将现行居民生活用水到户水价2.95元/立方米调整到3.45元/立方米。其中基本水价由1.85元/立方米调整到2.05元,污水处理费由0.7元/立方米调整为1.0元/立方米;水资源费维持0.4元/立方米。自备水源单位上缴的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由0.7元/立方米调整为1.0元/立方米。

  对此孙建民表示,此次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幅度,物价部门以及济南市政府作了审慎考虑,“此次水价上涨的原因之一是水业集团亏损,但是企业亏损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应通过深化体制改革、加大政府支持、加强企业管理来实现,为此此次水价调整不考虑上调基本水价,只是按照省政府的规定,对污水处理费作出调整。”

  “而且在具体上调方式上,对污水处理费采取工商业用水多调、居民生活用水少调的办法,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在距省有关规定差0.3元的情况下上调了0.2元。因此,调整幅度总体上是比较合理的。”

  质疑3:涨价的钱用到何处

  解释:费用都用于污水处理污水费将逐步公开

  在2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济南市物价局局长孙建民告诉记者,此次价格调整是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调整,所增收入全部用于污水处理而非弥补供水成本。

  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副局长孙文国表示,随着省城污水处理事业的发展,污水处理经费的缺口越来越大。目前城区已建成5座大型污水集中处理厂和8座小型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规模已达到64万立方米/日,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2008年度,全市共处理污水1.5亿立方米。

  “按照实现污水全处理的目标,济南市城区污水管网需要全面提升改造,近3年全市需续建和再建污水处理设施5座,新建污水处理管网150公里,上述项目所需资金高达10亿元。

  仅就目前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行情况来看,现在每年征收的污水处理费约在1.1亿元左右,而今年污水处理企业运行费用将达到1.6亿元,缺口5000万元,预计2010年运行费用达2.1亿元,缺口近1亿元。”

  这些多收的污水处理费如何使用呢?孙文国告诉记者,目前污水处理费由济南市水业集团和水利局两家单位代为收缴,之后上交市财政专用账户,专款专用,并在适当的时候向市民公开使用情况。

  质疑4:何时实施阶梯水价

  解释:户表改造正在进行阶梯水价暂不具备条件

  在得知水价可能要上调之后,很多居民都提出阶梯水价的建议,希望耗费水资源多的市民可以多缴纳一部分水费,用量超过核定基本用水量的市民按照超量累进加价缴纳水费。利用这部分多缴纳的水费来抵消水价的上涨,既能保证基本水价的稳定,还可以提高市民的节水意识。在18日的听证会上,吴正伟等听证代表也重点提出阶梯水价的建议。

  “阶梯水价是未来的方向,肯定会加快实施阶梯水价。”26日,针对市民提出的这个建议,济南市物价局局长孙建民进行了回复。据他介绍,实施阶梯水价的前提是基本完成一户一表的改造工程,实现分户计量。截至2009年11月底,已经有39万户居民使用一户一表、分户计量,占全济南市用水户的60%,还有40%的用水户仍未“抄表到户”。目前,户表改造还未全部完成,在此次水价调整中,暂不能实施阶梯水价。

  他表示,市政府非常重视阶梯水价的实施,专门责成有关部门加大户表改造的力度,要求物价部门搞好测算,制定方案,加快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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