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食品安全事故6小时内上报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4日 07:14  新京报

  据新华社电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昨日公布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根据这一管理办法,食品安全事故涉及人数超过30人的,应当于6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事故涉及人数超过10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应当于6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逐级上报国家药监局;事故发生在学校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应当于6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并及时逐级上报国家药监局。

  此外,学校或单位食堂12个月内发生两起食品安全事故,将追究学校或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