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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销售商称已收到剑南春涨价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9日 15:03  东南快报

  本报讯(记者 黄惠  陈佳佳)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对计税价格偏低的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而受此政策刺激,近日终端市场纷纷传言白酒零售价将上涨约10%。

  省糖酒副食品公司酒类经营部唐经理透露,10天前已收到剑南春厂家的涨价通知,剑南春52度零售价从328元上调至358元,上涨了30元。

  “但这只是调整建议零售价,剑南春的出厂价还未调整,终端零售价也未上涨。”唐经理分析,这可能是厂家在为下一步上调出厂价做过渡准备。

  唐经理表示,白酒消费税只是影响白酒调价的一个因素,每年茅台、五粮液、剑南春、泸州老窖等名白酒都会进行一次调价,只是今年因为白酒消费税新政出台,各名白酒的出厂价调整会更集中在一个时间内,调价幅度也可能比往年大。不过目前茅台、五粮液、泸州老窖等经销商并未收到涨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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