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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警示用卡预付消费需谨慎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6日 14:56  人民网

  人民网济南6月25日电 进入二季度以来,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工商分局受理预存类消费卡投诉25起,居总投诉量榜首。为此该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发布2009年第四号消费警示:用卡预付消费,请谨慎参与。

  预存类消费卡投诉涉及方面包括:一是有的商家在合同本身含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二是有的利用消费者对行业的不熟悉模糊消费者;三是一些不法经营者借机诈骗、携款外逃,在不知情不告知的情况下停业或者撤店走人,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目前国家对发卡方的资格并没有具体的相关规定,市场相对比较混乱。不少商家在发放贵宾卡、会员卡等相对比较随意,该类消费属预付款消费,随着时间推移,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消费纠纷问题时常发生。

  历下工商分局12315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预付消费卡的时候,尽量选择经济实力强、规模大,信誉好的企业,以便安全消费;不要选择预付款数额过多、时间过长的服务项目,避免一次性投入过高而承担不必要的风险。同时,消费者在订立合同时还要认真阅读与商家订立的约定规则、权利和义务,书面协议(合同)、发票收据等消费凭据要注意保存好,一旦出现侵权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诉、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丽 陈树同 范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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