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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居民用水价格每吨拟上调0.3元或0.4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6日 06:41  兰州晨报

  本报讯(首席记者朱婕)6月25日,甘肃省物价局发布今年第2号公告,向社会公布了居民生活用水调价意见和调价理由,同时确定了听证会参加人名单。根据方案,涉及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有两种意见,省物价局将听取各方观点,再作修改完善后确定。对低保户补贴方面,公告中明确提出,“对提价部分,由兰州市财政对全市低保人员按户实行全额补贴。”

  水价拟上涨0.3元或0.4元

  省物价局拟定于2009年7月中下旬在兰州饭店召开兰州市居民生活用水定价听证会,第一种方案是: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1.45元/立方米调至1.75元/立方米,单位提价额0.30元,提价幅度20.69%,低于1.82元的保本综合平均价格。第二种方案是: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1.45元/立方米调至1.85元/立方米,单位提价额0.40元,提价幅度27.59%,略高于1.82元的保本综合平均价格,能够保本微利。也就是说,加上污水处理费,兰州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拟调整到2.25元/立方米或2.35元/立方米。

  水价调整的三个原因

  公告中提出,水价调整的原因有三项:一是为保障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用水,按照政府规划和供水发展需要,供水企业在扩大供水、提高水质、强化供水基础等方面加大了建设投入;二是政府价格政策调整以及电、煤炭、药剂等原材料价格上涨,维护费用等增加,增大了供水企业成本支出,致使现行供水成本与现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倒挂,连续两年亏损;三是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节约水资源的要求,应建立体现水资源紧缺状况、促进节约用水的水价机制,但兰州市现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不利于水资源节约,作为省会城市起不到全省示范带动作用。

  财政将对低保户实行全额补贴

  对于保障措施,公告中提出,调价后将对低保户实行补贴。对提价部分,由兰州市财政对全市低保人员按户实行全额补贴,与新供水价格同步执行。供水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企业内部运行机制,严格控制成本,改善经营状况;改善供水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用水质量。政府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供水企业的成本监审。

  消费者听证会参加人确定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及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人3名,由省物价局干部包东红、向国咏和省政府法制办干部曾施霖担任。

  另经省、市消费者协会和相关部门推荐,确定的听证参加人为14名。其中消费者7名,分别是兰州市消费者协会房青州、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张笑妤、西固区红星社区陈胜英、小西湖社区钟广军、张掖路街道曹家厅社区刘燕萍、安宁区十里店乡保安堡村朱兴君、兰州大学何文盛。

  旁听人员按报名顺序选取6名

  经营者听证会参加人有3名,分别是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晓霞、李东平、刘锐;其他利益相关人1名:兰州石化公司杨柳青;政府部门1名:兰州市政府法制办康亚鑫;人大代表1名:兰州银笛乐器有限公司曾明;专家学者1名:西北师范大学徐媛媛。

  另外,兰州市消费者协会按照自愿报名顺序选取了6名听证会旁听人员,即:刘振源、原媛、王建、孟宪坤、王裕民、王远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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