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辽宁省消协:特价机票不退不改是霸王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2日 15:03  新华网

  新华网辽宁频道6月22日消息(记者冯雷)王小姐在沈阳某航空售票处购买了四张去北京的机票,因临时有事准备取消出行,航空售票处答复王小姐由于其购买的是特价机票,不能退也不能改签,如果退票的话,只能每张退还机场建设费50元。

  其实王小姐遇到的这种情况,相信许多消费者也不陌生。记者数日前乘机外出采访,通过电话购买打折机票时,同样遇到过售票员关于特价机票不退不改签的提醒。辽宁省消费者协会对2009年上半年当地受理的投诉情况分析发现,这种特价机票不退不改问题的消费投诉已成为一个投诉新热点。

  航空业的萧条,导致机票打折盛行。各个航空公司游走于民航局的《国内旅客运输总条件》的边缘,大打擦边球。在销售特价机票时,往往在票面上标注了特价机票不退、不改签等格式条款。

  但辽宁省消费者协会的专家认为,机票作为旅客与航空公司签订运输合同的凭证,改签与退票是运输合同中最基本的内容,是不容合同单方做出限制的。特价机票不退不改,乘客最基本的票面权利得不到保障。航空公司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强行限制旅客的基本权利,该条款应该被视为一种霸王条款。

  目前,投诉航空公司特价机票不退不改霸王条款的投诉日渐增多,但通过何种途径全面地保护乘客的权利,成为当前维权的一个重点和难点。(完)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