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记 者 柴叶 □通讯员 烟佳 袁圣凯
本报烟台6月16日讯 自6月18日起,烟台市区毓璜顶医院周边区域和三站市场周边区域的停车场,按照不同的场地类型、地理位置、服务条件、停车时间、供求关系实行差别计费。
烟台市交警部门对烟台市区的停车位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目前芝罘区共有各类汽车11.4万辆(换算成小型汽车当量),而芝罘区范围内的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临时停车场和占路停车场的停车泊位约有1.5万余个。由于市区停车泊位总量严重不足,致使出现了大量的机动车违法占路停放现象,影响了交通。
为解决缓解“行路难,停车难”矛盾,烟台制定新的“烟台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一方面实行差别计费,对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服务,按照不同的场地类型、地理位置、服务条件、停车时间,实行类别差价、时间差价,并根据供求关系实行累进和递减等差别计费办法。以小型车的停车收费为例,停在路外停车场,白天每半小时收费1元,日累计收费额不超过20元,而晚上停车时,每次收费3元。停在占路停车泊位时,停车不超过2 小时的,每半小时收费1元,超过2小时的部分,每小时收费3元,日累计收费额最高不超过20元。
烟台市区毓璜顶医院周边区域和三站市场周边区域的停车场将成为烟台首批试点差别收费的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