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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人医疗按摩所禁止非盲人执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2日 07:48  北京晨报

  据新华社北京5月11日电(记者 陈菲 卫敏丽)由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残联四部门联合出台的 《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规定,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应当符合七个条件。办法规定,非盲人不得在盲人医疗按摩所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办法规定的七个条件包括,开办人应当为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至少有1名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5年以上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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