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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养路费第二阶段返还开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05日 06:52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郭鲲) 5月4日起至9月30日(节假日除外),市路政局养路费征稽机构开始按车牌尾号,分阶段对单位及不能采用集中方式返还的机动车车主办理养路费返还业务。车主需要在各养路费征稽机构窗口通过POS机刷卡人工办理。本月返还针对的是车牌尾号为1和6的车辆。 

  据了解,本市养路费返还工作分两个阶段实行。之前的第一阶段为4月16日至4月30日,市交通路政部门对个人机动车进行集中返还。两阶段均通过银行转账,不返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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