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欣欣
下月起,《上海市旅馆业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在新规定中,“12点结算”这一要求并没有被写入。根据规定,旅馆可与旅客自行约定住宿时间结算方法。
广州部分五星级酒店已试行不加费用的延时退房制度。昨日,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沪上高星级酒店、商务连锁酒店暂不会就“12点结算”作出调整,不过,不少酒店都表示,尽管“12时退房”的规定没有改变,但酒店会通过一些措施适当延长退房时间,如会员制、时租房等。
上海波特曼丽嘉酒店有关负责人表示,酒店通常会在客人住店时,就询问客人大概离店时间,如果客人第二天需要等待飞机航班、中午外出赶不回酒店等特殊情况,酒店将视情况适当放宽退房时间,但通常情况下,还是会按照“12点结算”来操作。
沪上一些商务连锁酒店也称,针对普通客人,通常按照“12点结算”的规定来操作,但也有一些灵活的措施延时退房。锦江之星有关负责人表示,酒店会员可不加费用延迟到下午2时,对于其他客人,如果有特殊情况,门店经理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汉庭酒店则表示,普通会员通常可延迟到下午1时退房,金卡会员则可延迟到下午2时。
上海旅游协会饭店分会顾问赵仁荣表示,针对“旅馆与旅客自行约定住宿时间结算方法”的规定,近期将不会再有更加具体的细则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