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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3月旅游消费券还剩8900份未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9日 16:51  扬子晚报

    发放期延长至本周,先到社区盖章再到新城大厦补领

  杨娟

  南京市江南八区户口簿编号尾号是“27”、“89”、“46”、“14”、“19”的居民要注意了,你们摇中了3月份使用的乡村旅游消费券,目前规定的发放日期已到,您还有“延长”的一周时间,请于本周内尽快领取。

  近20%居民尚未领取

  记者了解到,按照规定,南京乡村旅游消费券均由市民到所在社区领取,未领取的由社区全部交到南京市旅游局。3月份使用的消费券发放截止日期是3月6日,从统计的情况来看,3月份应发放5万份消费券,还剩下8900份居民尚未领取。

  旅游部门表示,希望市民能尽快翻看一下家中的户口簿,如果中了3月份的消费券,可到户籍所在社区加盖公章,证明尚未领取,然后在本周内到南京市旅游局一楼政务大厅领取。时间:正常工作时间。地点:河西奥体中心对面新城大厦北楼一楼。“社区都记下了没有领取的名单,本周内也会继续努力与中奖市民取得联系。”需要提醒的是,4月份使用的“南京乡村旅游消费券”, “中奖”的户口簿编号最后两位编号是:02、87、98、13、93。发放日期是:3月17日-3月31日,发放方式依旧是到社区领取。 低保户用券可全额抵用

  对需要去周边旅游消费的市民而言,中奖是个好消息,而低保户则显得有点尴尬,因为他们更需要的是生活用品。“消费券只能抵扣50%的费用,去了还要再花钱,不去又浪费,反倒成了负担。”在发放3月份使用的消费券过程中,不少社区工作者这样反映。

  根据初步测算,南京大概有7.6万户的低保户,其中有1/5的低保户会在这次消费券发放当中,“这样算算,分摊到4个月中,每个月的数量还真不少。”南京市旅游局相关人士介绍说,凡是已领取到消费券的低保家庭或个人,可以在指定消费点全额抵扣消费额,但是每次使用的总额还是不能超过500元。此外,在消费使用时,除了按规定出示本人身份证外,还要携带有效期内的低保证(非户主的家庭成员消费时须携带低保证、户口簿、本人身份证,以供证明)。

  17日前公布新消费点

  从目前旅游部门监督的情况来看,3月份的消费券,在过去的两个双休日,除了六合等地区由于比较远,再加上天气不好,37个指定的消费点中大部分都迎来了一个使用高峰。眼下旅游部门还在继续考察,考虑继续增加指定消费点。

  记者了解到,现在旅游局已经接到了20多家自愿报名成为乡村旅游指定点的。但是想入选,必须达到一定的要求,特别是环境卫生和接待能力等,“我们正在对申报的消费点进行严格的审核和筛选。”相关负责人说,在3月17日4月份消费券发放之前,将会向市民公布新增加的消费点名单。    

  本报记者 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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