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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公布结果称惠氏奶粉符合三聚氰胺限量标准
每经记者 张娟娟 发自上海
昨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消息称,惠氏奶粉符合国家对三聚氰胺在乳品与乳制品中的临时管理限量值。
质检总局称,2008年发生 “三鹿奶粉”事件后,为确保进口乳品及乳制品安全,各地质检机构对包括惠氏奶粉在内的所有进口奶粉实施了三聚氰胺的分批检测,对国内生产的惠氏奶粉实施监督抽查和跟踪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对三聚氰胺在乳品与乳制品中的临时管理限量值。
不过,患儿家长又提出了新的看法。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获悉,患儿家长牵头人李雪锋25日晚与惠氏方面的谈判已陷入僵局。
家长:可能有其他成分致结石
对于质检总局的表态,患儿家长龙先生认为:“没有监测出三聚氰胺,但这不能代表他们的奶粉就不会导致结石。”
患儿家长牵头人李雪锋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希望惠氏公司能够协同相关权威机构进一步排查结石原因,除了三聚氰胺外,还有没有其他可能导致结石的成分?
患儿家长提出4点要求
25日晚,李雪锋以个人名义与惠氏方面进行了一次两个多小时的面谈,并转达了其他家长的意见。当晚,他向惠氏成都分公司的一位潘经理提出了4点要求:
1。对于最近一次复查仍有结石的孩子,要求公司立即协同专业卫生医疗机构研究治疗方案,消除病症,完全治愈后,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并建立长效机制,保证后遗症的持续跟踪治疗。
2。部分复查无异常的孩子,如果其家长认为有必要带孩子去境外复查,希望惠氏公司协助,检查的机构由家长自行选择,此过程发生之一切费用均由惠氏承担。
3。复查结果如确为“无异常发现”,即结石消失,表示惠氏产品曾经对孩子的身体造成伤害,也需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并给出合理解释:为何停用贵公司奶粉产品后,结石症状消失?
4。复查结果如为仍有结石,公司按第一条要求处理。
惠氏:赔偿要求无法接受
对于上述要求,惠氏方面当晚并没有给出正面回应。“潘经理一再强调,此行的目的主要是了解我们的意见和想法,言下之意对于我们所期待的解决方案,并不在他们议事日程。”
李雪锋称,惠氏公司最后的回复基本与官方口径一致:基于对自身产品质量的信心——经过国产质量检验部门检验,批批合格——在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奶粉与结石之间存在必然联系的情况下,对消费者提出的赔偿费用及协助检查费用等要求均无法接受,但可以“协助”、做好“服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天下午致电惠氏公司,但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的手机始终无人接听。晚上7点左右,该负责人向记者发来电子邮件,称目前没有进一步消息提供。
北京市劳保局继续关注发病患儿
昨日,记者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在人保部、卫生部及保监会下发了 《关于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患儿相关疾病医疗费用支付工作的通知》后,人保部门将继续关注目前尚未发病、但未来可能出现的新病例。
北京市劳保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由此次事件责任企业出资建立、中国人寿管理的约2亿元患儿医疗赔偿基金,适用于目前已经发病并确诊的“毒奶粉”患儿。
“对于新增患儿,确定由此次毒奶粉事件造成后,仍将给予免费治疗。”该人士表示。此外,目前2亿元患儿医疗赔偿基金只适用于患儿18岁之前的治疗。有患儿家长反映意见表示,并发症出现在18岁之后也应纳入免费治疗体系。对此,该人士表示:“相关部门会持续监测患儿的病情发展。日后再根据新情况对治疗费用政策做出调整。” 每经记者 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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