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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试行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24日 14:24  燕赵都市报

  新快报 昨日上午,酝酿已久的《有关试行广东省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内含18项与老百姓切身利益有关的新措施。这意味着广东省作为“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的试点,在全国率先踏出了第一步。

  □休闲卡旅游一卡通

  《意见》明确规定,广东省户籍居民,以及办理了广东省暂住证或者居住证的暂住居民,申领“国民旅游休闲卡”后,都可参与国民旅游休闲计划。“持卡人凭卡参加旅游休闲活动,可以获得相应的便利服务和价格优惠。”广东省旅游局局长杨荣森说,参团费、景区票价、购物点消费等都可享受优惠。据悉,“国民旅游休闲卡”推出后,功能将不断完善,服务领域将延伸到银行、航空、电信、酒店、保险等领域,甚至还能像银行卡一样具有支付功能。届时,持卡市民只要出示卡片,便能真正实现“一卡通无障碍旅游”。“国民旅游休闲卡”还可以根据持卡人消费积分情况,升级为银卡、金卡、钻石卡等级别。杨荣森称,“国民旅游休闲卡”争取在今年“五一”前推出。

  □五一带薪休长假

  在便利居民出游的同时,《意见》建议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弹性安排带薪休假时间;鼓励在保证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个人意愿,将带薪年假分段灵活安排,引导职工在“五一”等国家法定节日前后集中休假,形成7天较长假期。《意见》还鼓励企业将安排职工旅游休闲作为奖励和福利措施,相关费用可按有关规定列支。对于广东居民如何在今年“五一”前后申请连休年假,具体方案不久将正式公布。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杨红山强调,对于不执行带薪年假的企事业单位,劳保部门将依法查处。有关部门还将加强监管力度,并通过舆论和国民监督,防止国民旅游休闲计划被公费旅游“钻空子”。

  □六类群体出游优惠

  《意见》要求,学生、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低保救助对象、五保户及60周岁以上老人参与国民旅游休闲计划时将给予特别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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