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顾客告沃尔玛超市售卖牙膏虚假打折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7日 04:49  京华时报

  法院认为超市已做到价签明确驳回诉求

  本报讯 (记者 王丽娜)高先生在沃尔玛购物后,对比结账单发现印有打折字样的牙膏在价钱上并没有优惠。高先生以虚假打折构成欺诈为由,将沃尔玛和厂商告到法院。记者昨天获悉,石景山法院驳回了他的诉求。

  去年5月,高先生在沃尔玛宣武门店购买了一支中华牌牙膏和一支蓝天六必治牙膏。高先生称,他看到标价为7.3元的中华牙膏包装上印有8折字样,但他对比小票上的金额和超市的标价,“发现没有任何折扣,还是7.3元”。蓝天六必治牙膏也如此。高先生说,他多次联系沃尔玛,得到的答复是“根据地区不同,建议的零售价格也分别不同,具体是什么价格需要问各地的销售商”。

  高先生认为,“沃尔玛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是毫无原价依据的虚假折扣,这种虚假打折行为是利用消费者偏好打折的心理,诱骗消费者”。高先生要求沃尔玛退还购物款7.3元,厂商公开道歉。

  沃尔玛辩称,争议的产品购自合法渠道,“价签上的价格就是商品的真实价格,沃尔玛已做到明码标价,在价格上不存在虚假行为。”沃尔玛表示,只有经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经营者才负责给消费者退货。

  厂商联合利华的代理人说:“沃尔玛销售的价格不是无原价依据的虚假折扣,也不存在欺诈,已经是优惠后的价格。”蓝天六必治牙膏的厂商天津蓝天集团称,“沃尔玛已是按相应折扣进行销售”。

  法官认为,因沃尔玛做到了价签明确,“商品外包装上打折字样并不会误导具有一般认知能力的消费群体,误认为产品应在标价基础上再打折,且外包装上也没有应在商场价签标价基础上再打折的文字表述”。因此法院认定本案不构成消费欺诈。

  ■法官释案

  标注打折促销无可厚非

  该案的承办法官表示,双方争议的焦点在外包装上标注打折字样是否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并导致欺诈。商品外包装上印有打折字样是生产商对产品进行让利的一种描述,也是一种促销手段,其行为本身无可厚非。

  商品的外包装和价签是分离的,一般有认知能力的消费群体购买产品时,主要依据价签判断商品的价格而不是依据商品包装。争议的商品是自主定价商品,销售者最主要的义务是做到明确标注价格。

    相关报道:

    商务部:需要中国的沃尔玛服务农村市场

    商务部:鼓励流通企业兼并打造中国沃尔玛

    沃尔玛超市一降一涨式促销被指忽悠人

    沃尔玛高调降价促销

    沃尔玛麦当劳昨起大促销 家乐福表态计划跟进

    沃尔玛全国启动大规模降价促销

    沃尔玛大降价:经营方式要变

    沃尔玛麦当劳昨起七折八折大促销

    沃尔玛第二轮促销平均降幅20%到30%

    味全事件波及山西 沃尔玛超市宣布下架

    沃尔玛上演避风港风暴

    视频:沃尔玛下调第四季度每股受益目标

以下是本文可能影响或涉及到的板块个股: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flash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