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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申请赴港澳团队游不必交验旅行社发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9日 06:57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卢国强 通讯员 林松) 明年1月1日起,市民参加赴港澳地区团队旅游不必再向警方提交旅行社发票。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昨天宣布,明年元旦以后,本市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团队旅游办法可凭户口簿、身份证到各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团队旅游签注。申请人领取证件后,须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随团进出港澳地区。申请人申请个人赴港澳旅游签注后可以参加团队旅游,但申请团队旅游签注后不能以个人旅游的方式赴港澳地区。

  据了解,从2006年6月起,市民申请赴港澳团队旅游签注时,需交验国家旅游局指定的旅行社出具的旅游费用发票原件,提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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