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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朗·斯通风波折射品牌代言尴尬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4日 13:06 人民网—江南时报

  明星一出糗 企业就头大

  在全民关注下,莎朗·斯通的“报应论”终于遭到了“报应”,据其代言品牌迪奥法国总部的消息,双方的合作有可能因此终止。此番风波说明,对于企业和商家来说,选择明星做代言人可得小心谨慎了。

  明星代言也有弄巧成拙时

  尽管迪奥公司第一时间称“其个人行为与品牌无关”,但毕竟大众对品牌的认可,仍有相当大因素来自对代言明星的信任,更何况每个品牌与代言明星签约时,都美其名曰“双方有相同的理念和追求”等。据了解,近日大众的呼声已在逼迫迪奥的总部开始考虑与莎朗·斯通正式分手了。

  记者查阅资料后发现,仅在中国,明星代言弄巧成拙早有前车之鉴。离我们最近的一起明星遭遇代言品牌尴尬的就是“艳照门”众星。因为陈冠希、张柏芝、阿娇突然有了负面形象,他们所代言的品牌也纷纷遭遇“寒流”。陈冠希迅速被某著名饮料商抛弃,起用罗志祥。香港迪士尼乐园也很快撤下了阿娇的广告、贺年片等。张柏芝的洗液广告随后也被迫“隐身”。

  明星“联姻”借我一双慧眼吧

  一直以慈善面孔云游世界的莎朗·斯通,突然让人看到了其伪善无知的一面。对于其代言品牌来说,自然成为一场灾难。这也提出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企业品牌和产品宣传,如何在借明星代言达到“一日千里”效果时,规避“赔了夫人又折兵”的窘境。

  资深策划人士金先生近日对记者表示,对一个企业品牌来说,这是个难题。代言期间明星形象突然为公众所厌恶,是企业最不愿意看到的。不少企业觉得请明星不容易,不敢对其行为进行约束,也为品牌形象受损埋下了祸根。

  明星“跳水”丑话一定说在先

  一些大企业邀请明星代言,都已有成熟的操作流程。一般签订代言合同时“约法三章”,约定代言期间明星的言行及违反合同后的赔偿条款,甚至代言费用可分期支付以规避风险。

  内地影星李冰冰目前正为某著名国际品牌代言,其助手近日向记者表示,代言品牌与李冰冰之间是有一些约束协议的。“在任”期间,李冰冰表现须尽职尽责,积极为四川灾区募捐并捐款,扩大该品牌的影响。

  记者曾在采访中见到,有明星给某种饮料代言,在大众面前就拒绝喝另一种饮料。因明星自己疏忽而蒙受损失的例子也比比皆是,曾为某日本品牌照相机中国区代言的范冰冰,在一次拍摄中用的却是韩国照相机,令其因此遭受损失。唐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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