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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提醒染发一年别超两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12日 18:4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杨滨)国家质检总局昨天提醒消费者,染发次数不宜过多,一年最好不要超过两次,而且只要染新长出来的地方就可以了。

  应少用永久性染发剂,使用永久性黑色染发剂的消费者,最好考虑换用颜色较浅的染发剂。一般来讲,染发后三四天洗头时即褪色的,为短暂性染发剂,染发后1至2周褪色的,为半永久性染发剂,染后2周以上基本不褪色的,为永久性染发剂。不要用不同的染发剂同时染发,染发剂之间有可能会发生化学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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