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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地板跳开这些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4日 15:09 沈阳网-沈阳今报

  消费曝光台

  辽宁省消费者协会、辽宁省家具协会联合发布2008年家装系列消费提示,揭开地板消费陷阱:

  -质量检验报告陷阱:用半年以后的质量检验报告“证明”自己产品是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应是当批次的为标准的,在辽沈地区因有关部门每年定期检验两次,行业一般允许半年内的质检报告视为有效。

  -荣誉陷阱:用虚假荣誉证书挂在店面内,抬高自己。如某某推荐中心,某某国际机构,某某环保单位颁发的证书、牌匾,实则许多是自制、花钱买来的。

  -售后服务设陷阱:如送货上门,却只送到大门口。 进院要收费、上楼要收楼层费。免费保养地板,实则是在推销地板蜡、地板油精。

  -合同陷阱:用不规范合同确定一些霸王条款。如解释权在厂商、混淆概念。如三十日自由退,不说明退定金还是货款,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安装陷阱:以省些钱为名, 帮你另找组装工程队或选购地角线、扣板等,一旦出现问题,就互相推托责任,甚至找不到安装人员,让消费者问题无法解决。

  消协提示

  实木地板、实木复面的多层、强化地板,表面都有色差,是属于自然现象,不属产品质量问题。但购买时可以要求厂商尽量能选择色泽接近的地板。安装地板时,相似的相连接,搞好过渡,或色差大的放在床、柜下部;实木地板表面遇阳光照射久了会变色,应在挂上纱帘,缓解、避免阳光直射;实木地板自然属性决定室内湿度变化会有涨缩。记者 张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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