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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公布2007年度十起侵权典型案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4日 15:00 燕赵都市报

  本报沧州电(记者 刘树鹏 李家伟) 小作坊里制出假冒名牌奶、粮油店店主将劣质大米掺入好米中……昨日上午,沧州市工商局公布了2007年度10起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

  今年1月13日,东光县工商局在该县龙王李乡端掉一个假冒名牌奶的小作坊。这家小作坊位于3间平房里,环境脏乱,污水横流。东光县工商局对此进行了立案查处,查封并销毁了相关制假设备、成品、半成品、包装物计4000余件,并依法处以罚款12000元。

  2007年10月27日,沧州市运河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张某经营的粮油店内出售以次充好大米。经查,当事人以2.4元/公斤的价格购进劣质大米500公斤,将质量差的大米掺入好米中,获利200元,运河区工商局对其进行了处罚。

  2007年9月21日,东光县工商局接群众举报,有人在某村一间隐蔽的出租房内非法加工油炸食品。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用甲醛溶液浸泡鱿鱼和海螺等水产品。执法人员对现场加工设备及成品和半成品销毁,进行了查封,并处以1000元罚款。

  此外,还有黄骅市工商局查处仿冒啤酒案、东光县工商局查处制售变质烧鸡案、河间市工商局查处销售不合格磷酸二铵案、沧州市运河区工商局查处假冒饮料案、泊头市工商局查处劣质装饰材料案、盐山县工商局查处销售不合格电动车案、河间市工商局查处销售假冒名牌雪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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