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消费维权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3日 14:13 河北日报
本报讯(实习生王婷 记者李巍)从3月11日上午举行的2008“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河北启动仪式上获悉,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08年消费维权活动主题确定为“消费与责任”,即日起,我省各级消费者协会组织将围绕该年主题开展系列活动。“消费与责任”的涵义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其主要内容是: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市场监管的主体,应认真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责;消费者是市场的消费主体,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
从即日起,我省各级消协组织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各种咨询服务活动。同时,加强对商品、服务的社会监督,以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商品房、汽车等产品为重点,继续加强对商品的社会监督;以银行、保险、交通、电信、供电等公用服务为重点,继续加强对服务行业的社会监督;以食品、药品、家电、农资等行业为重点,进一步做好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消费教育进学校活动,从学生抓起,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