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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药监局:药品消费警示将不定期发布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2日 08:59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叶洲) 昨天,记者从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今年药监部门将依据抽检和不良事件发生情况,适时向市民发布药品消费警示信息。此外,从今年开始,每年都要编制北京市药品安全“白皮书”。 市药监局新闻发言人丛骆骆表示,在目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收集系统的基础上,本市将建立药品安全预警系统,以便实现快速识别、快速预警、快速反应,做好突发事件的预警工作。在此基础上,药监部门将结合药品抽检情况,不定期地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渠道向市民发布药品消费警示信息,指导市民安全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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