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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发布新春消费警示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3日 08:01 新京报
中消协发布新春消费警示:电视购物、网络购物要注意保留证据 据新华社电 中国消费者协会2日发布新春消费特别警示称,近期,中国消费者协会接到许多消费者咨询投诉,主要集中在电视购物、网络购物、销售、旅游等方面。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中消协发布特别警示: 一是针对电视购物存在的问题,中消协提醒消费者:电视购物一定要从自己的实际需要出发,克服低价诱惑,谨慎看待广告宣传,消费时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 二是针对网络购物存在的问题,中消协提醒消费者:由于这种无店铺式的特殊购物形式,消费者无法了解产品实物的真实信息,所以购买时一定要谨慎,要认准正规的网店,选择信誉度高的店铺。尽量避免先付款后收货,并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 三是针对一些不良商家通过各种广告或电话方式搭“奥运”之名,向消费者推销质次价高的所谓具有收藏价值的奥运商品。中消协提醒消费者:不要被销售人员口若悬河的介绍蒙骗。如需购买“奥运”商品,一定要去有正规资质的“奥运”特许商店。 四是针对各种销售所谓名医、祖传秘方、特效药等情况,中消协提醒消费者:慎重对待所谓的名医、祖传秘方和特效药,切勿有病乱投医、切勿被广告所蒙蔽。 另外,对出国游、长假出行购买保险、汽车租赁纠纷等也进行了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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