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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消协发节日消费警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8日 14:35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杨滨)春节是消费者探亲、旅游、消费的高峰期,也是各类消费纠纷的高发期。每年春节过后,消费者协会都会集中受理大量投诉,主要集中在购物、旅游、餐饮、家政服务等方面。今天上午,市消费者协会针对历年春节购物纠纷及投诉热点发布节日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

  警示 购买年货要谨慎,不要购买流动商贩兜售的食品、烟花爆竹等物品。购买年货时要索取发票等销售凭证。不要轻信一些礼品、保健品营销人员的推销,以防上当受骗。

  警示 面对节日期间商业场所的打折促销要理性,不要跟风购买不需要的商品,也不要轻信商家惯用的节日大甩卖、买一送一等可信度不高的销售噱头,减少节日购物的盲目性。

  警示 预订年夜饭要有维权意识。预订前首先要看清对方的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如需提前预订单间,应在订单上明确表述就餐时间和地点;对每道菜的规格、质量、价格都要进行详细约定;已预订年夜饭的消费者要保存好相关票据。

  警示 不要轻信各类“中奖信息”。近几年,一些“中奖”信息不仅出现在手机短信中,而且扩散到邮递信件、互联网聊天信息和电子邮件当中,消费者切勿轻信,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警示 选择家政服务应选择正规的服务企业,认真签订劳务合同。不要贪图便宜接受路边私揽和上门推荐的非正规家政人员。

  警示 选择旅行社要详细了解旅行社的资质,合理选择旅游线路,避免过分注重价格,防止低价陷阱。要与旅行社约定好细节并签订旅游合同,索取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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