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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油奶方便面未经批准不得涨价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1日 13:56 华龙网-重庆晨报
市物价局昨日宣布,经市政府批准,从昨天起,我市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大米等4大类商品纳入提价申报品种,涨价要申报批准;液化石油气等7大类商品,被纳入调价备案品种。 市物价局强调,在临时价格干预时期,对违法涨价者,将处以10万元至100万元的罚款。 我市首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违法涨价最高罚100万元 7大类商品、7家企业、340多个商家被纳入涨价干预范围 4大类申报 7大类备案 市物价局表示,从昨天起,大米、方便面、食用植物油、牛奶等4大类商品,纳入提价申报品种。企业提价前,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交拟调整价格的方案,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执行。 大米、面粉、方便面、菜籽油、大豆油、色拉油、猪肉、鸡蛋(鸡场蛋)、纯牛奶、液化石油气等7大类商品,被纳入调价备案品种。企业调整价格后,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报告价格调整情况及理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保留干预价格的权力。 经营者的商品如果一次调高价格达4%以上、1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6%以上、30日内累计调价达10%以上的,需在价格调整后24小时内向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如受理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未答复,视为同意。 大米、面粉、方便面为何同时成为两种干预措施的对象?刘卫东解释,纳入提价申报的是市民日常生活中最为必需的东西,如普通大米和普通面粉;而纳入调价备案的是指高档货,如特级大米或特级面粉。 7家企业提价需申报 我市还确定了7家提价申报企业。它们分别是:重庆粮油集团人和米业公司、重庆樵坪米业公司、重庆粮油集团大足粮油公司、重庆顶益食品公司、重庆油脂公司、重庆新涪公司、重庆天友乳业公司。这7家企业产品提价,需提前10个工作日向物价局申报拟调整价格的方案。 此外,我市还将对新世纪超市、永辉超市、好又多超市、重客隆超市等全市40个区县的340多家零售、批发企业纳入调价备案经营企业名单。 刘卫东强调,在实行干预措施期间,视价格变动情况,市物价局还可能使用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措施。 违法调价最高罚100万 刘卫东说,此次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是依据我国《价格法》第三十条相关规定实行的。 价格主管部门认为经营者调价理由不充分的,有权责令经营者对商品恢复原价或降低调价幅度。 经营者如果不按规定执行价格干预措施,或散布谣言、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根据情况可处罚10万至100万元的罚款。 首次实行价格干预 据刘卫东介绍,这是我市自改革开放以来,首次实行价格干预措施。至于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何时取消?他表示,没有具体的时间表,至少要等物价涨幅趋缓后,政府才会取消临时干预。 油、米、禁止随意提价 奶、方便面今年价格上涨压力大 市物价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刘卫东昨日通报了去年以来我市物价上涨的严峻形势。2007年,特别是2007年6月份以来,我市价格总水平涨幅过快,全年居民消费指数同比上涨了4.7%,突破市政府定的3%以内的控制目标。今年价格上涨压力仍然很大。 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 黄显章 采写 制图/胡杨 相关新闻 四大类调价申报品种 大米、方便面、食用植物油、牛奶 七大类调价备案品种 大米、面粉、方便面、菜籽油、大豆油、色拉油、猪肉、鸡蛋(鸡场蛋)、纯牛奶、液化石油气等七大类商品 七家提价申报企业 重庆粮油集团人和米业公司、重庆樵坪米业公司、重庆粮油集团大足粮油公司、重庆顶益食品公司、重庆油脂公司、重庆新涪公司、重庆天友乳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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