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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及景点等价格不许涨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5日 20:57  新民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1月14日电 1月14日,国务院召开全国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分析国内国际市场和价格形势,部署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发展生产、保证供应、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各项政策措施。

  会议指出,当前市场上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越来越突出,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扰乱了企业经营秩序,影响了人民生活和消费环境。为此,必须依据价格、质量、市场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主体价格行为,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会议提出了当前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的四项措施。

  -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以及地方管理的供电、供气、供水、供暖、城市公交、地铁票价等公用事业价格和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近期一律不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一律不提高;医疗服务以及尿素等化肥价格要保持稳定;降低移动通信漫游费资费标准。

  -对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依法加强对粮、油、肉、禽、蛋、饲料、液化气等重要商品价格的监管工作。

  -对未列入申报和备案范围的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也要进行必要的监管。

  -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协调配合,把增加生产、保证供应和稳定价格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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