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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家电下乡每户每类补贴购买不得超两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4日 22:28 CCTV《经济信息联播》

  (稳定物价惠民生)财政部:家电下乡每户每类补贴购买不得超两件

  财政部在山东、河南和四川三省启动家电下乡试点,财政部经济建设司有关负责人今天表示,农民购买试点产品后要尽早到财政部门申报补贴,每户每类补贴产品购买数量不得超过2件。

  财政部负责人提醒,农民应事先了解家电下乡的政策,了解家电下乡试点产品型号、最高限价和销售网点名单,农民可以自己或者委托会上网的人查询,农民购买补贴类家电时.要注意:

  带上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在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试点产品,索要正规发票。

  开箱时要注意验证及保存产品标识卡,并以此作为申领补贴的重要凭证。

  每户每类补贴产品购买数量不得超过2台(件)。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试点产品有专门的产品标识卡(即产品身份证),作为农民领取补贴的依据,同时通过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产品的可追溯体系,每台产品、每分钱的流向都有据可查,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及非试点产品进入家电下乡流通体系,杜绝骗补行为的发生,同时能有效防止试点产品向城市回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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